2009年度中国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已经过90日公示异议期,现将评定结果公布。(另,请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或个人,将荣誉证书的接收地址、接收人、电话,来函告知,我们将荣誉证书及时寄送。不收任何费用。)
附件:局限性声明、版权声明、2009中国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评定报告
详情请下载word版排名报告:《2009中国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评定报告》
特此公告!
世界信用组织(WCO)
2010 年 8 月19 日
一、局限性声明
我们的工作存在以下局限性,敬请读者注意:
1、发现和鉴别符合“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先进个人”、“优秀信用机构”、“优秀信用工作人员”、“信用评价业开拓者”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是一个工作量非常大的工作,也是一个需要非常慎重的工作,我们没有能力将所有符合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都发现出来。在此请符合评定标准但未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谅解。
2、我们根据推荐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定,鉴于推荐人可能与被推荐人并不认识,有关的证明材料可能来源于媒体报导或其它公开材料,我们并未对推荐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没有人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我们即认可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因此,客观上,存在推荐材料失实的可能性。
3、虽然我们非常努力,但我们评定标准和我们的工作肯定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改进,也希望各界人士提出批评意见。
4、鉴于我们的评定标准,每年都可能会进行一些完善,所以各年度的评定标准并不完全一致,可能会给读者阅读各年度报告时带来困惑,请各位读者注意和谅解。
世界信用组织(WCO)
2010年4月23日
二、版权声明
本报告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自用、转载,也可在注明或声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改编、借鉴、参照,但是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进行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否则,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世界信用组织(WCO)
2010年4月23日
三、荣誉称号评定结果公示异议版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荣誉称号 | 获奖单位和个人 | 原因简述 | 推荐人情况 | 1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在建立诚信体系过程中,不追求行政垄断,也不热衷于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而是扎实地为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人们可以登录https://www.cin.gov.cn/cxtx/ 较方便的查询相关的信用信息。 | 高川翔 与被推荐单位无关系 | 2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 2、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在建立诚信体系过程中,不追求行政垄断,而是扎实的公开企业的注册信息。人们可登录网站https://www.nacao.org.cn,方便地查询企业注册信息。 | 高川翔 与被推荐单位无关系 | 3 | 中国信用评价业开拓者 | 无 | 无人推荐 | 4 | 中国优秀信用机构 | 无 | 无人推荐 | 5 | 优秀信用工作人员 | 无 | 无人推荐 | 6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个人 | 无 | 无人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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