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信用评价的内容、程序与结果-世界信用组织
广告信用评价的内容、程序与结果
一、ICE8000广告信用评价的内容是什么?
答:ICE8000广告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体是否合法,主要评价:
1.广告主的注册证书是否合法、真实;
2.法定代表人身份、经办人身份是否真实;
3.广告主是否具有广告中所宣传商品与服务的经营资格。
第二部分,内容是否合法,主要评价:
1.广告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2.广告内容是否违反了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该文件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有效的)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部分,是否具有显而易见的瑕疵,主要评价:
1.广告内容中是否具有显而易见的夸大其辞、不可实现的内容;
2.广告内容中是否具有显而易见的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伦理的内容;
3、广告内容是否可被证实或是否可被证伪(能够被证伪的广告内容不能通过信用评价)。
第四部分,是否具有可监督性和可信用惩罚性,主要评价:
1.广告主是否承诺了CS条款;
2.承诺的CS条款是否有效;
3.广告主是否设立了投诉电话。
二、广告信用评价的程序?
答:第一步,提出广告信用评价申请,并提效合同当事人诚信编码、经办人诚信编码、广告样本复印件(注: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仅用ICE8000”的字样),同时缴纳服务费用;
第二步,由ICE8000信用机构指定国际信用执业人员作为责任人对广告进行信用评价(当然包括对广告内容的证实和证伪调查、检测);
第三步,将广告信用评价结果向协会备案后通知申请人。
为了保证广告信用评价的客观性,无论广告是否通过信用评价,服务费用均不退还。
三、ICE8000广告信用评价的结果?
答:1.广告全部符合上述四部分要求的,为通过广告信用评价,由ICE8000信用机构向协会进行备案,获得广告信用备案号码,签发通过广告信用评价通知书;
2.广告未全部符合上述四部分要求的,为未通过广告信用评价,由ICE8000信用机构签发未通过广告信用评价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应注明未通过评价的事项和理由。
上述内容摘自:《打造诚信单位——风险控制与诚信管理》(方邦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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