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常见问题解答-世界信用组织
关于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ICE8000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发布)的程序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发布)标准》, 失信行为的受侵害人、ICE8000信用机构、世界信用组织(WCO)各部门、社会人士等认为一项失信行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道德法院提起控诉,申请发布信用通缉令:
1、失信行为被原则性鉴定为恶意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2、经内部投诉、信用预警或公开投诉、内部曝光或公开曝光措施后,失信人仍拒不改正或修复失信行为。
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道德法院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国际信用争议审理标准》进行审理,根据控辨情况、失信人的主观恶性、证明材料的可靠性等相关因素,裁决是否给予联合曝光的信用惩罚。
二、世界信用组织(WCO)什么部门决定ICE8000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发布)事项
2009年1月3日之前,世界信用组织(WCO)法律工作委员会负责受理ICE8000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申请,以及决定是否发布信用通缉令。
2009年1月3日,世界信用组织(WCO)的新章程正式生效,按照新章程,世界信用组织(WCO)实施三权分立的基本民主制度。据此,法律工作委员会属于行政院部门,不再具备审理裁决权,审理裁决权由世界信用组织(WCO)审理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行使。所以,ICE8000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事项,由世界信用组织(WCO)审理委员会或监事会(二审控诉当事人可向监事会提出)决定。
2010年1月16,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公决通过了章程修改案,成立了国际道德法院,国际道德法院由世界信用组织(WCO)审理委员会、监事会、陪审团组成,独立行使审理权。所以, 自此, ICE8000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事项,由国际道德法院受理并决定。
三、ICE8000联合曝光的法律依据
1、在有CS条款支持的情况下,对重大失信人进行联合曝光,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其法律依据是民法的自由约定原则。
2、在无CS条款支持的情况下,对重大失信人进行联合曝光,是基于世界信用组织(WCO)做为非政府组织(NGO)的组织宗旨和社会责任,其法律依据是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和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
按照国际惯例,非政府组织(NGO)承担了许多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责任,有效地解决了政府与市场同时失灵的问题,是社会和谐的必要部分。如:绿色和平组织经常对一些破坏自然生态平衡的公司进行调查,然后将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3、各个国家在制定关于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时,一般都充分考虑到了法律保护公众知情权和公众免于被伤害权的法律价值。当保护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价值,与保护公众知情权和免于被伤害权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后者,所以说,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不是失信者的保护伞。如中国法律将诽谤定义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也就是说,传播真实的失信信息不构成诽谤,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四、我受到失信侵害,认为对方应受到信用通缉令的惩罚,如何获得ICE8000联合曝光服务?
基于联合曝光属于实质审查,所以有关联合曝光的服务,请登录“国际道德法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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