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世界信用组织
3.12信息披露制度
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1、提高单位的透明度;
2、传播失信信息,促进社会诚信,履行单位的社会责任。
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与注意事项
1、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2、符合《ICE8000信息披露标准》的要求。
三、信息披露制度的参考样式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以便利害关系人了解和信任公司;为了传播失信信息,促进社会诚信,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用管理部负责信息的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主动公开披露或秘密披露的信息如下:
(一)本单位(本人)向利害关系人公示的承诺;
(二)单位注册证书登记内容的变化情况;
(三)单位高层人员变动情况。
第四条 接到ICE8000信用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征集函后,公司应按函件要求的合理期限,书面披露如下信息:
(一)本单位(本人)上当受骗的失信行为信息或本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掌据的警示类信用信息(各类违法、违规、违约、投诉、失信、争议、批评、建议、质疑等对人们有警示作用的信息);
(二)对某单位或某人的信用评价;
(三)对某一事实的确认或否认;
(四)对某一事实的陈述。
公司有偿披露上述信息,收费标准为每次100元,该收费标准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该收费标准变更时应及时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
第五条 公司自愿披露以下信息:
(一)自我简介;
(二)财务信息;
(三)人事信息;
(四)制度信息;
(五)其它自愿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批露的信息发生变化后,应主动及时更新。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程序
第七条 信息披露程序如下:
第一步,公司各部门将拟披露的信息报送给信用管理部;
第二步,信用管理部审核后,报经总经理;
第三步,总经理审批后,由信用管理部通过ICE8000诚信管理软件披露信息或对ICE8000信用信息征集函进行回复。
第四章 奖惩
第八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处于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由董事会决定处惩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信用管理部负责解释。
上述内容摘自《打造诚信单位——ICE8000诚信管理》(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