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信用机构和从业人员推荐与评定-世界信用组织
7.8 优秀信用机构和从业人员推荐与评定
优秀信用机构和从业人员评定是世界信用组织(WCO)针对信用机构和信用从业人员设计的一个规范的信用奖励程序,适用标准:《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评价业先进(优秀)单位与个人评定标准》(https://www.ice8000.org/acnhwgc/80.htm)。
ICE8000信用评价业先进(优秀)单位与个人是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评价业先进(优秀)单位与个人评定标准》评定的荣誉称号,属于社会组织公开评定的荣誉称号,用于肯定与表彰为信用评价业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诚信作出较大贡献的信用机构和信用工作人员。 信用评价业先进(优秀)单位与个人的评定属于公益性信用评价活动,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信用评价业先进(优秀)单位与个人的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利益。
一、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基本情况
1、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共包括“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先进个人”、“优秀信用机构”、“优秀信用工作人员”、“信用评价业开拓者”等五个具体荣誉称号。它是世界信用组织(WCO)评定的社会荣誉称号。
2、2006年1月,世界信用组织(WCO)在编撰2005年中国信用报告时,发现了一些值得称赞的为信用评价业发展作出开拓性贡献的人物,在该报告中首次启用了“信用评价业开拓者”的荣誉称号。2007年9月16日,世界信用组织(WCO)制定了《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评价业先进(优秀)单位与个人评定标准》,将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列入了世界信用组织(WCO)公益性信用评价工作之一。
3、优秀信用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评定是面向社会的,获奖者不一定是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不同于世界信用组织(WCO)每年对会员的考核和奖励。相对而言,该评定比世界信用组织(WCO)对会员的考核和奖励,要严谨得多。
二、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特点
1、评审委员会是独立的。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或人员,自然成为该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终身委员,如:信用评价业开拓者,自然成为信用评价业开拓者评审委员。全体评审委员,组成该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与取消的终审。当委员数目不足三名或全部弃权时,由世界信用组织(WCO)行政会高级管理人员代理委员之职。
2、它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并以公开保证公平和公正。其公开性表现在:评定的标准、程序是公开的;评定所依据的信用信息是公开的;评定程序中包含了公示异议期。
3、它是公益性的,它不向被评价对象取费,从而保证了它的中立、公正与客观性。
4、它不通知、也不要求被评定对象参与。
三、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评定的意义
忠实地记录为信用评价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和竭力推动信用评价业发展的单位与个人,对卓越者进行肯定,有利于信用评价业的健康发展。
四、信用评价业开拓者评定标准为:
评定对象的范围 |
荣誉标准 |
名额及说明 |
各类信用工作人员 |
累计三年以上,坚持不懈地为信用评价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实践或呼吁,并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或者为此付出了较大的代价,为信用评价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教训,为信用评价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对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需累计三年以上达到会员考核的优秀标准。 |
信用评价业开拓者,每年限额5名。 |
五、 优秀信用机构或优秀信用工作人员评定标准为:
评定对象的范围 |
荣誉标准 |
名额及说明 |
从事信用研究或与信用研究相关的单位、工作人员 |
出版或发表了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信用研究成果,为社会普及信用知识或指导信用实践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对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需本年度达到会员考核的优秀标准。 |
优秀信用机构每年限额10家;优秀信用人员每年限额10名。 |
从事信用业务实践的单位、工作人员 |
在遵守行业自律标准的前提下,努力实践信用业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需本年度达到会员考核的优秀标准。 |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个人的评定标准:
评定对象的范围 |
荣誉标准 |
名额及说明 |
从事信用评价业管理或与信用评价业管理相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 |
作出了一个或多个行为,这些行为:有利于信用评价业形成“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局面,或者进一步保障了信用评价业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局面。 对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需本年度达到会员考核的优秀标准。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每年限额10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个人每年限额10人。 |
七、信用评价业荣誉称号的评定程序:
(1)推荐。推荐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人应对推荐材料声明良心誓言条款,并公开自己的姓名、与被推荐人关系。不允许自荐。
(2)初审。世界信用组织(WCO)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必要时世界信用组织(WCO)指定专人调查核实。推荐人如果是相同荣誉称号评审委员,则被推荐人不经初审直接进行下一步。
(3)进入公示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不少于90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发表意见或提出异议,世界信用组织(WCO)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4)终审。世界信用组织(WCO)将有关情况发至相同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进行终审。终审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如果反对票数大于或等于赞成票数,则视为被否决,否则,视为通过终审。未投票的,视为弃权,弃权对结果无影响。
(5)公告结果。世界信用组织(WCO)根据终审的情况,发布终审评定报告,颁发荣誉证书。
上述内容摘自《ICE8000信用知识入门》(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