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49357
封面声明 1、本文件共包括封面声明、扉页声明、内容三个部分。 2、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文件的封面声明和扉页声明。 3、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4、本文件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真伪查证方法见落款下方。 5、也可用右下方的二维码验证,手机扫一扫后,输入文件落款下方的查证编号与查证密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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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方: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 日 期:2010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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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9357号文书扉页声明
1.承诺: |
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扉页声明。 |
2.信息标题: |
关于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希棉)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开投诉1 |
3.信息适用标准: |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网址: https://www.ice8000.org/gc/7.html |
4.信息当前类别、秘密级别、传播范围: |
被投诉人在异议阻效和解期内未行使阻效请求权或请求无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属于[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该类信息为公开信息,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传播。但阅读人应声明以下良心誓言: |
5.良心誓言内容: |
作为信息阅读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阅读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5.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5.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5.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5.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被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 |
6.相关说明: (注:“文件”、“信息”、“文书”三个词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其含义相同。) |
6.1本文件涂改无效。 6.2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6.3本文件内容尾部应注明备案验证网址和验证密码,否则,属于无效文件。 |
7.善意提示: |
对本信息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
8.文件出具方名称与诚信编码: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盖章 ) 文件备案日期:2010年04月19日 |
关于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希棉)
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开投诉
1、本文书适用标准:《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
2、公开投诉人: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
3、被公开投诉人: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郭希棉 财务部:史经理 经办人:马文平
办公电话:0357-3502008 3502001 0357-3502011
地址:山西省侯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路585号 邮编:043000
4、谅解条件与告诫条款:
如果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前主动与我们联系并根本解决该问题,我们愿意对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郭希棉等相关信用责任人的行为给予充分谅解,并删除本信息。否则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继续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新发现其他利害关系人寄发信用风险提示函,传播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信用责任人的恶意失信行为并提示他们谨慎与其交往。
二、长期不删除本公开投诉信息,如果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删除权,我们将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对其进行公开投诉。
5、失信事实(债权人陈述):
5.1、债务形成的原因(债权人陈述):2004年10月,陕西金迪换热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由当事人为其供应浮动盘管换热器;合同总金额41000元。2004年10月20日,该公司付款12300元;2004年12月1日,付款16400元;付款总金额28700元;至今尚欠当事人货款12300元未付。
5.2、我们为此问题的解决已做出的努力
我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对相关债务证据作了形式审核,初步认定债权成立,于2008年11月3日、12月18日,两次向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郭希棉、经办人马文平寄发信用催款函,均签收。《催款函》中明确陈述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权利或履行还款义务。
2008年12月,我们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因其以在台湾或外地出差或资金紧张或正在开会为由,而未能商定此事;但后经多次联系,其答应:“我们不会赖帐”。2009年8月,安排其财务部史经理和我们进行欠款数额核对,该公司没有提出合理异议;但当我们要求进快办理时,史经理以要向领导汇报为由,一直推托。2010春节前,我们又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希棉联系,其称:“年前还有10几天了,顾不上,春节后再说吧。”
虽然,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郭希棉曾表现出了应有的诚信和务实精神,但直至今日,我们又多次通过信函和电话催促法定代表人郭希棉及财务部史经理,该公司曾承认债务,但一直未实质性落实。
6、失信行为性质的原则性鉴定: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行为与失信行为鉴定规则》,我们认为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失信行为。
7、信用责任归属顺序: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失信行为责任归属规则》,我们认为:
第一信用责任人为: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信用责任人为:法定代表人郭希棉;
第三信用责任人为:总经理郭希棉;
第四信用责任人为:财务经理史经理;
第五信用责任人为:单位其他高管,待查;
第六信用责任人为:单位故意参与失信行为的中层管理人员或普通员工,待查;
第七信用责任人为:经办人马文平。
8、社会建议:
在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郭希棉、经办人马文平改正失信行为之前,建议人们谨慎与之交往,以免受失信行为侵害。用社会他律让失信人对诚信有敬畏之心,重新做一个诚信商人。
9、附加良心誓言条款的承诺与保证:
本人李强,作为公开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本人代表信用预
警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9.1 承诺遵守《 ICE8000 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
9.2 承诺遵循诚信原则发布公开投诉信息,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9.3 保证自己不昧于良知、不歪曲事实、不捏造事实、不隐瞒重要事实、不使用侮辱字词、不发表非法言论;
9.4 承诺自己独立承担责任与结果;
9.5 承诺使用自己的真实名称、姓名发布公开投诉信息;
9.6 承诺自己联系方式是真实有效的;
9.7 保证内容符合《 ICE8000 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的要求。
10、异议时限与方法
被公开投诉人在接到本文书后7日内,应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异议、补充、更正、答复规则》的规定行使异议权,被公开投诉人无理由拒绝行使异议权的,视同放弃异议权。
被公开投诉人既不提出合理合法的书面异议也不履行还款义务,按照国际惯例和ICE8000信用体系相关规则,其行为已构成恶意失信行为。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公众受到失信行为侵害,本信用管理师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将贵单位恶意欠款的失信行为在国际信用网(www.ice8000.org)向社会已发布公开投诉。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郭希棉、经办人马文平的名字及该单位恶意欠款的失信行为将在百度、GOOGLE等各大搜索引擎均可搜索得到,提示人们谨慎与您们交往。
希望您们看到本公开投诉信息后立即还款,还款后我们将删除本条信息,否则,我们将联合媒体,加大对您们的惩罚力度,信用惩罚将持续进行。
详细的异议方法如下:
第一步,用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的信用码和软件密码登录到信用档案后台。(密码见《密码通知单》,外注:如果有该单,应在此注明)
登录网址:http://www.ice8000.org/china/left.asp
第二步,通过左边栏目——5信用评价——5.2.5审核涉及本单位的正式信用评价信息(个人为:5.2.5审核涉及本单位的正式信用评价信息);
第三步,找到本信息,打开后,即可在信息下面发布异议信息。
11、关于本文书内容的补充与更正
公开投诉人发现本文书内容有错误或需要添加内容时,将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异议、补充、更正、答复规则》发布更正信息或补充信息,请本文书的阅读人注意阅读相关信息。
12、公开投诉人联系方式:
请被公开投诉人通过我们的信用档案联系,信用编码:P-LQ00000230765;
附件: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异议、补充、更正、答复规则》
此致
良心宣誓人:李强 国际信用管理师[ICCA]
公开投诉人联系方式:010—86088799
通信地址:北京市顺义邮局5号信箱。
邮政编码:101300
公开投诉人: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
2010年4月19日
本文书由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于中国香港制作完成与签发,于中国香港(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打(复)印和寄送 | |
本文书已于2010年04月19日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 | |
备案(查证)编号:D3349357;备案查证密码:密码已发送给被评价方 | |
查证网址: www.ice8000.org(国际信用监督网),进入【真伪查证】栏目,输入上述备案编号与查证密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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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当前类别: 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公开) |
保存期限:
初定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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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可信度: 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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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打印时间:2024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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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打印人/诚信编码: 网友(未知)/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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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经办人/诚信编码: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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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诚信编码: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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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相关方/诚信编码: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E-HS0054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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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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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发布者及信息形式审核信用机构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
以下是329信息发布者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果通过信息文书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发布者及其经办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联系: | ||
信息发布者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
信息发布者的经办人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010-56209165 |
以下是信息形式审核信用机构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果通过《信用信息审核报告》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该机构及其经办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联系: |
计数 | 地区名称 | 诚信编码 |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
1 | 山西 | D-SX00000004 | -20 |
2 | 临汾 | D-LF00000051 | -20 |
3 | 侯马 | D-HM00000609 | -20 |
计数 | 名称或个人标识名 | 诚信编码 | 信用责任或受奖或相关顺序 |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
1 | 山西省恒山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HS00540235 | 第一信用责任人 | -20 |
2 | 郭希棉71444 | P-XM00000426456 | 第二信用责任人 | -18 |
计数 | 操作方名称/诚信编码 | 经办人标识名/诚信码 | 操作人作出的行为 | 操作时间 |
1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阅读 | 2010-04-19 |
2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补充信息加注 | 2010-04-27 |
3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阅读 | 2010-05-05 |
4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补充信息加注 | 2010-05-06 |
非会员加注的信息为秘密级信息,不对外公开 | |||
1、主信息编号:3349357;从信息编号:C1720 | |||
来源可信度:可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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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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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注日期: | 2010-04-27 09:01:00 | ||
加注方诚信码: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
加注方经办人/诚信码: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
2、主信息编号:3349357;从信息编号:C1735 | |||
来源可信度:可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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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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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注日期: | 2010-05-06 09:33:00 | ||
加注方诚信码: | 北京中金关信用评价事务所/E-ZJ00364625 | ||
加注方经办人/诚信码: | 孙为诚132930/P-WC00000132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