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45577
封面声明 1、本文件共包括封面声明、扉页声明、内容三个部分。 2、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文件的封面声明和扉页声明。 3、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4、本文件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真伪查证方法见落款下方。 5、也可用右下方的二维码验证,手机扫一扫后,输入文件落款下方的查证编号与查证密码即可。
|
出具方: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日 期:2009年09月11日
|
3345577号文书扉页声明
1.承诺: |
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扉页声明。 |
2.信息标题: |
对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开投诉 |
3.信息适用标准: |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网址: https://www.ice8000.org/gc/7.html |
4.信息当前类别、秘密级别、传播范围: |
被投诉人在异议阻效和解期内未行使阻效请求权或请求无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属于[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该类信息为公开信息,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传播。但阅读人应声明以下良心誓言: |
5.良心誓言内容: |
作为信息阅读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阅读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5.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5.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5.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5.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被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 |
6.相关说明: (注:“文件”、“信息”、“文书”三个词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其含义相同。) |
6.1本文件涂改无效。 6.2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6.3本文件内容尾部应注明备案验证网址和验证密码,否则,属于无效文件。 |
7.善意提示: |
对本信息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
8.文件出具方名称与诚信编码: |
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E-HZ00472856(
盖章 ) 文件备案日期:2009年09月11日 |
对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开投诉
1、公开投诉人: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被公开投诉人: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5号宏程名座A座703室
3、谅解条件与告诫条款:
如果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向太原国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还款,本公司愿意对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的失信行为给予谅解,并删除本信息。否则本信用师将采取以下措施:
3.1我们将择机加大对您们的信用惩罚,如:选择媒体曝光。
3.2我们将长期不删除本公开投诉信息,如果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依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行使删除权,我们将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对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进行公开投诉。
4、失信事实:
2005年5月8、9日,7月5日,您们以“山东铝业第二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的名义和当事人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其供应气保焊机15台及配件壹批,该货物总金额为309200元人民币。截止2007年7月23日您们共支付当事人268794元,至今尚欠当事人40406元货款未付。
2008年11月11日,本信用师在向山东铝业第二工程公司发出《催款函》、《提示函》无效后,于2009年3月12日我们向淄博市有关领导发出《信用风险提示函》,有关领导已责成山东铝业公司第二工程公司总经理陈维华处理此事。陈总随即向我公司来电称:“您们是假借公司名义行事,公章是伪造的,公司对此事根本不知情”。并针对此事已登报声明。见(2009年3月26日淄博日报6.7版中缝)。
至此,除非你们能够有效地证明您们没有伪造山东铝业第二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的公章、没有假借该单位名义签定合同,否则您们(而不是山东铝业公司第二工程公司)应该对40406元欠款及相关利息承担还款责任。
2009年3月30日当事人全权委托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催收此款,并在2009年4月17日向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寄去了催款函(函件由本人签收),您们收到催款函后,即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也未提出正当及令人信服的拒付款理由,对剩余40406元何时偿还始终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回复。
5、失信行为性质的原则性鉴定: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行为与失信行为鉴定规则》,本信用师认为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的行为属于恶意失信行为。
6、信用责任归属顺序: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失信行为责任归属规则》,本信用师认为:
第一信用责任人为最高领导者或最高组织者:李雷;
第二信用责任人为最高策划者:邵明山;(已故);
第三信用责任人为对领导、组织或策划起重要作用者:待查;
第四信用责任人为故意参与失信行为的相关人员为; 待查;
第五信用责任人为过失参与或被迫参与失信行为的员工:刘俊英 (如果有证据或充分的理由证明第五信用责任人是故意参与失信行为,则为第四信用责任人)
7、社会建议:
在李雷先生、刘俊英女士未改正失信行为之前,建议人们谨慎与其交往,以避免受其失信行为的侵害。用社会他律让其对诚信有敬畏之心,重新做一名诚信商人。
8、附加良心誓言条款的承诺与保证:
本人徐树和,本人作为公开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本人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做出以下誓言:
8.1 承诺遵守《 ICE8000 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
8.2 承诺遵循诚信原则发布公开投诉信息,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8.3 保证自己不昧于良知、不歪曲事实、不捏造事实、不隐瞒重要事实、不使用侮辱字词、不发表非法言论;
8.4 承诺自己独立承担责任与结果;
8.5 承诺使用自己的真实名称、姓名发布公开投诉信息;
8.6 承诺自己联系方式是真实有效的;
8.7 保证内容符合《 ICE8000 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的要求。
9 、公开投诉人联系方式:
请被公开投诉人通过本人的 ICE8000 信用档案联系我,信用编码: P-SH00000352870
此致
良心宣誓人:徐树和
公开投诉人联系方式:0351-4067296
通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41号
邮政编码:030002
公开投诉人: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0日
本文书由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中国香港制作完成与签发,于中国香港(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打(复)印和寄送 | |
本文书已于2009年09月11日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 | |
备案(查证)编号:D3345577;备案查证密码:密码已发送给被评价方 | |
查证网址: www.ice8000.org(国际信用监督网),进入【真伪查证】栏目,输入上述备案编号与查证密码 | |
|
信息当前类别: 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公开) |
保存期限:
初定长期 |
|
信息来源可信度: 可信
|
|
当前打印时间:2024年12月28日 |
|
当前打印人/诚信编码: 网友(未知)/819 |
|
备案方经办人/诚信编码:徐树和/P-SH00000352870 |
|
备案方/诚信编码: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E-HZ00472856 |
|
第一相关方/诚信编码:李雷209670/P-LL00000209670 |
|
(正文完)
|
一、信息发布者及信息形式审核信用机构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
以下是信息发布者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果通过信息文书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发布者及其经办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联系: | ||
信息发布者 | 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E-HZ00472856 | |
信息发布者的经办人 | 徐树和/P-SH00000352870 | 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0351-8337631 |
以下是信息形式审核信用机构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果通过《信用信息审核报告》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该机构及其经办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联系: |
计数 | 地区名称 | 诚信编码 |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
1 | 山东 | D-SD00000015 | -20 |
2 | 淄博 | D-ZB00000164 | -20 |
计数 | 名称或个人标识名 | 诚信编码 | 信用责任或受奖或相关顺序 |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
1 | 李雷209670 | P-LL00000209670 | 第一信用责任人 | -20 |
2 | 刘俊英426470 | P-JY00000426470 | 第五信用责任人 | -12 |
计数 | 操作方名称/诚信编码 | 经办人标识名/诚信码 | 操作人作出的行为 | 操作时间 |
1 | 山西海正信用评估有限公司/E-HZ00472856 | 徐树和/P-SH00000352870 | 阅读 | 2014-12-24 |
非会员加注的信息为秘密级信息,不对外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