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财务公开制度-世界信用组织
3.15社会团体财务公开制度
一、建立财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1、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保证捐赠人、会员等利害关系人能够了解社会团体的捐赠收入、会员费收入及其它收入的使用情况。
2、保证社会团体的收入用于其宗旨事业。
二、建立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与注意事项
财务公开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财务管理制度对捐赠人和会员或全社会公开。
2、以年度财务报告或单个、单项财务报告的形式向捐赠人或全社会公开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
3、以年度财务报告或单个、单项财务报告的形式向会员或全社会公开会员费收支、捐赠收支等财务使用情况。
4、财务账册向会员、捐赠人无条件或有条件公开。有条件公开财务账册的,设置的公开条件应明确、具体且较易满足,并应说明设置原因。
5、捐赠人、会员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的,以其认可的化名对外公布。
三、财务公开制度的参考样式
下面是世界信用组织(WCO)的管理事务公开制度,其中包括了财务公开制度的内容,可资借鉴。
世界信用组织(WCO)管理事务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世界信用组织(WCO)的民主管理,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对世界信用组织(WCO)工作进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事务公开是世界信用组织(WCO)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历史实践证明,公开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条件和重要保障。
第二章 管理事务公开的原则、内容、方式、方法
第三条 世界信用组织(WCO)管理事务以绝对公开为原则、为相对公开为例外。
1 、世界信用组织(WCO)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与相关结果一般均应向社会公开,世界信用组织(WCO)尽量不下发加注秘密级别的文件,如果加注秘密级别应注明解密日期和保密范围。
2 、世界信用组织(WCO)对重大问题决策过程与结果应做好记录,并一般应向社会公开,如确实需要保密,应明确保密范围和解密日期。
第四条 世界信用组织(WCO)管理事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1 、世界信用组织(WCO)将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年度工作报告等应向社会公开的资料发布到网上。
2 、部分无法在网上公开的资料,世界信用组织(WCO)可应公众的请求提供资料的复制本,为节约成本,世界信用组织(WCO)应收取查询费用。
3 、世界信用组织(WCO)理事会议、会员大会或工作会议可以同意友好的社会人士参加。
4 、世界信用组织(WCO)日常出台的正式文件一般均应通过网上公布的方式对外发布。
第五条 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务公开的资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
第三章 世界信用组织(WCO)财务公开
第六条 世界信用组织(WCO)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保证捐赠人、会员等利害关系人能够了解世界信用组织(WCO)的捐赠收入、会员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的使用情况。财务公开制度包括:
1. 财管管理制度对捐赠人和会员或全社会公开;
2. 以年度财务报告或单个、单项财务报告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
3. 财务账册向会员、捐赠人有条件公开, 查询条件是:会员和捐赠人支付一定查询费用和资料复印、整理费用,可以查询世界信用组织(WCO)的财务账册。制定查询条件的理由,降低世界信用组织(WCO)的管理费用。
4. 捐赠人、会员要求对自己的姓名保密的,以其认可的化名对外公布。
第七条 会员和捐赠人要求查阅世界信用组织(WCO)财务账册的,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办公厅书面提出,并缴纳 200 元查询费用。世界信用组织(WCO)办公厅应于接到查询申请 3 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交给世界信用组织(WCO)财务部,世界信用组织(WCO)财务部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为申请安排查阅。
第四章 本制度的评价与完善
第八条 制度的定期评价与完善。每年于世界信用组织(WCO)年度会议之前,对本制度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是:本制度的作用与意义,本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然后根据评价的结果,完善本制度。
第九条 制度的不定期评价与完善。世界信用组织(WCO)内每一位员工和每一个部门均有权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建议应当详细说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信用管理部应根据口述内容制作书面的建议书。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订建议后,立即向总裁汇报,由总裁决定是否修订或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修订建议。
第十条 制度评价后,如需要完善,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经原批准人或其继任者批准后执行文件更改。
第五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 未按本制度公开世界信用组织(WCO)管理事务的工作人员,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的处分,性质与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将处于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为本制度的完善提出良好建议的,给予通报表扬。
第六章 记录
第十三条 本制度使用的记录有:《制度评价、完善与反馈表》、《奖惩情况表》、《发文薄》、《文件更改申请表》,格式见文件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审批表》,格式见附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述内容摘自《打造诚信单位——ICE8000诚信管理》(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