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设计原理-世界信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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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设计原理

物理学在研究物体运动时,常常假设试验环境是真空的。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设计,也建立在一定的原理之上。下面,我们论述一下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设计原理,ICE8000设计原理有些是简单的道理,有些是假设。理解设计原理,可以更好和更容易理解ICE8000体系的具体内容。

原理一,该原理共分为三层意思:

(1)假定人有两大本性:第一本性是自利本性,即:人是自利的,是理性的,是趋利避害的;第二本性是正义本性,即:人是追求正义的,是有奉献精神和道德担当的,是愿意为正义而奉献力量的。

(2)人无完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在某一时间(短期或长期)将伪正义当作真正义。在该种情况下,人的正义本性,对人对己都是有害的。所以,正义的标准是否正确,十分重要。

(3)有的人天生的自利本性多于正义本性,导致他表现出过多的自私,当他受到良好教育或人生顿悟后,他会明智地知道:只有克制自己的自私,才能更好的实现自我,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从而他开始具有奉献精神,他的正义本性开始多于自利本性。有的人天生的正义本性多于自利本性,导致他天生喜欢帮助别人,天生具有奉献精神和正义感,帮助别人也能给他自己带来快乐。毋庸置疑,一个人的正义本性越多,他的文明程度越高,他也越值得交往和信任、合作。同样道理,具有正义本性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决定着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内部团结协作的程度与质量,也决定着其文明与发达的程度。

下面是对上述原理的解释:
(1)人类至今所有的管理学、宗教学、法学、经济学、哲学、社会学人类学、行为学等所有社会学科,无论什么学说和理论,都会涉及到:对人的本性的认知与假定。比如:经济学,假定:人是理性的,是自利的。中国儒家思想,假定:人之初,性本善。中国法家思想,假定:人之初,性本恶。基督教思想,假定:人都是有罪的、本性都恶,需要克服自己的恶念,需要主动忏悔和赎罪。ICE8000体系是综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知识体系,所以也必须对人性有假定。ICE8000体系将自利本性作为第一人性,并不是鼓励人自私,只是承认人有自利性,如果没有这个假定,ICE8000体系则无法普适到普罗大众。
(2)ICE8000体系关于人的自利本性假设,源自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理性人假设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假设。在理性人假设中,讲人是自利的,这并无道德评判,是一个完全中性的假设条件,也绝不是鼓励人自私。ICE8000作为一个行为标准,只有假定人是理性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设计,才能设计出科学且人类普适的制度体系,才能构建失信受害、守信受益的社会环境,才能使人们自觉地从事诚信行为,并因之获得比从事失信行为更多的收益。反过来讲,如果假定人不是理性的、不是自利的,则ICE8000体系容易陷入“乌托邦式”幻想主义境地。
(3)ICE8000体系关于人的正义本性假设,源自于管理学的社会人假设。在人类进化过程中,需要合理的分工、合理的分配及合理的秩序,才能保证一个种族的生存与繁衍,这种“合理的分工、合理的分配、合理的秩序”就属于正义的渊源,不符合正义的个体或群体,会在人类种族竞争中被淘汰,比如:那些极端自私,不愿意帮助别人的人,有可能遭到部落的惩罚,因此失去了生命或获得配偶的可能。从这种意义上讲,人进化成高级生物以后,人的基因中遗传有正义性,也就是说:人生而正义,人天生具有追求正义的本性。


下面的文摘,有利于理解人的正义本性的起源,所以摘录如下。
摘自:https://www.sohu.com/a/231922644_119778
文明的标志
邓迪
多年以前,有人问美国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在你的研究中,你认为人类文明最初的标志是什么?”
询问者心里想着,玛格丽特的回答或许会是类似鱼钩和陶罐等器具或是类似衣服的东西。
然而,玛格丽特给出一个令人始料未及的答案:
“一个愈合的股骨。”
玛格丽特解释说,在古老的年代,如果有人断了股骨,就无法生存,会被四处游荡的野兽吃掉。
这些断了股骨的人,除非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否则就不能打猎、捕鱼或逃避野兽的伤害。
因此,一个被发现的最早的愈合的股骨,表明有人将受伤的人带到了安全的地方,并且花了很长时间跟他呆在一起,照顾他,让他慢慢康复。
所以,文明最初的标志应该是人们开始帮助别人,而不只是明哲保身,放弃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本版统筹/梁力  作者:邓笛

(4)为什么说有的人天生自私本性多于正义本性,而有些人又恰恰相反?大家可以观察身边的小孩,或回忆自己的小时候的同学,有的人爱欺负别人,有的人爱帮助别人,有些人从小连小动物都不愿意伤害,但他并不是软弱的人。电影血战钢锯岭的主人公原形,并不是没有勇气和软弱,而是不愿伤害他人,连敌人也不愿伤害,但是,他在救人的时候,却表现出无比的勇气和力量。
(5)人的正义本性与人的自利本性一旦发生矛盾,当事人必然会面临道德折磨和精神迷茫。当事人只有通过降低自己的自利欲望或降低自己的正义标准,才能自我解脱。
(6)人的正义性也可以看作是人类实现其自利性的产物,当人与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正义是人们公平地实现其自利的基础。人类一直从不同角度探索:如何将人的自利性与人的正义性和谐统一,即:让人们在获得利益时,并没有失去正义;让人们坚守正义时,并不需要失去利益。人类探索的结果,形成了人类普适的价值标准,即:自由、诚信、民主、共和、平等、法治等。

基于上述原理:ICE8000体系为正义制定了详细具体的行为标准,包括:失信行为标准、失信关联行为标准、支恶行为标准、道德良知标准、社会责任标准、诚信行为标准等等,为人类的行为作了边界和指引,对人类普适价值进行精确和合理的解释与完善,让每一个人无论出于自利的动机还是出于正义的动机,都可以成为文明的人。同时,为了保证这些标准的正确,世界信用组织采用三权分立的机制和多个独立理事会共享立法权的机制。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法律没有对上述行为做出标准,如果是法律对上述行为作出标准,不是更加有力度吗?因为法律刚性太强,试错成本极高,立法过程本身也是正义与非正义的博弈,一旦制定有误,对人类的伤害太大。所以文明国家不可能对善恶道德,制定太细化的法律,而是由民间组织制定不同的行为标准,交由人们自由选择和后果自负,选择好的行为标准,就得好的结果,选择坏的行为标准,就得到坏的结果。如果一个标准本身是正确的,那么任何拒不遵守该标准的人(比如:那些拒不接受ICE8000信用机构依据ICE8000标准发出的《劝善函》的人),都有可能会被他人合理地推定为不文明或不明智。

 

原理二,每个组织 都希望和诚信的组织打交道。无论自己是否诚实守信,但都愿意与诚信的组织打交道。自己成为诚信的组织或者寻找诚信的组织打交道是很多组织成功的原因,也是很多企业成为百年企业的原因。

这个原理也比较好理解,因为人是理性的,和诚信的组织打交道,失信风险低,更容易获得收益,所以人们都希望和诚信的组织打交道。

原理三,诚信是保证一个单位 长久不衰的必要条件。在特定情况下,不诚信的单位也可能因失信而获利,也可能会因为其他原因而兴盛,但最终会因为不诚信而失败并迅速垮掉。

这个原理虽然包含有价值取向的因素(人们希望诚信是一个单位长久不衰的必要条件),但是,这个原理在大部分的时间或空间中都是正确的,尤其从长期来看。

原理四,单位的财务报表、证明资料等都是可以造假的,但是,在存在便利、通畅、科学的投诉渠道的情况下,单位无法掩盖、歪曲其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信息。

在监督制度科学有效的美国仍然出现了“安然”和“世界通信公司”事件,在中国,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普遍受到质疑。可以这样说:无论监督制度多么科学和严密,都存在财务报表虚假的可能性,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根本没有科学、严密的监督制度的情况下,财务数据的虚假使其对信用评价几乎失去了实质意义。世界上知名信用评级机构对中国的上市公司不敢发布信用评价报告,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担心没有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其原本权威的指数与数学模型在中国会被最终的实际情况而否定。

但是,在存在便利、通畅、科学的投诉渠道情况下,如果一个单位的失信行为损害了其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利害关系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他必将会进行投诉,而且对于这种投诉信息,除非失信责任单位改正了自己的失信行为或取得利害关系人的谅解,否则,这类投诉信息将无法被其掩盖和歪曲。当然,如果投诉渠道不便利或不通畅或不科学,失信责任单位还是可以掩盖和歪曲的。

原理五,在维权收益大大高于维权成本时,人们维权行动是积极的。每个人都很关心自身的利益,当受到非法侵犯时,都会积极维权,但是如果维权成本过高,人们可能会保持沉默。便利、通畅、科学的投诉渠道能够大大降低人们的维权成本,提高其维权积极性。

这个原理也较容易理解,因为人是理性的(我们在原理一,已经假定人是理性的),维权收益大于维权成本时,他一般都会积极维权。反之,则保持沉默。

原理六,人们存在着错误投诉、虚假投诉、恶意投诉的可能性。世界是复杂的,所有想到的和没有想到的事情都有发生的可能。人们出于各种原因和动机,存在着错误投诉、虚假投诉、恶意投诉的可能性。

错误投诉是指投诉人出于认知上的错误而进行的投诉行为。

虚假投诉是指隐瞒真像、虚构事实的投诉行为。

恶意投诉是指投诉人诱使、迫使别人失信或者对其进行敲诈、勒索以取得非常利益的投诉行为。

原理七,最了解一个组织信用情况的是该组织本身,一个组织是否诚信,到底谁最了解,是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还是信用机构?都不是,而是该组织本身,因为自己到底诚信不诚信,自己最清楚。一个组织是否真正具有诚信意愿?到底欺骗过多少人?到底失信多少次?他某一行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他自己最了解。当然,组织对自身的信用评价不一定真实可靠,特别一些假诚信者谈诚信时,声音反而非常高。

原理八,最有权评价一个组织信用情况的是该组织的利害关系人

一个组织的诚信度,谁最有权评价,或者说谁的评价最权威、最可信,是政府、行业协会、还是信用机构?都不是,是该组织的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直接与该组织打交道,该组织诚信与否,直接影响着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利害关系人最有资格评价该组织的信用情况。当然,一个利害关系人的评价,可能存在着片面性。利害关系人也存在着进行不实信用评价的可能性,见原理六。

原理九,利害关系人对组织的监督,可以防范组织失信,也能提高组织的工作效能。

比如:一个快递公司承诺两日内送达,则客户对该承诺的监督,可以使得该公司努力完成其承诺,从而防范失信和提高工作效能。反过来讲,如果客户的监督权受到限制或名存实亡,该公司的员工将会制造很多完不成其承诺的理由。

原理十,每一个组织,即使他是一个专门的骗子,他也担心被公开曝光。

这是因为一旦被曝光,他将会失去更多的发展机会。骗子怕曝光,也是因为将会失去更多的骗人机会。

原理十一,在自愿的原则下,合同双方都认为该合同对自己是有益的,否则也不会自愿签订该合同。

原理十二,自由的市场经济本身就具备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

我们还从最原始的村社经济说起,当时人类活动范围小,经济交易地域较小,交易双方大部分都居住在同一村庄或社区,或者居住得比较近,人们长期生活在一起。这时候,人们之间不愿意失信,因为一旦失信,全村庄或全社区的人都知道了,都不愿再和他打交道。比如:张三借了李四500元钱,如果赖账不还,李四就会告诉其他人,那么张三以后就很难借到钱了。后来经济发展了,社会分工多了,交易区域也扩大了,交易双方都不认得,并且居住也比较远,也就不怕别人说他失信了,这种村社经济基础上的失信惩罚机制就失效了,开始大量的出现骗子。经济学上讲,有缺失必然有市场,这时间,信用评价业就应运而生。信用公司为了让委托者满意和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大量的收集与整理信用信息,并且信用公司之间也组织成了联盟与协会,共享各自的信用信息。一个人或单位的失信记录,会被信用公司搜集整理,并向社会提供,所以人们又不愿意失信了,骗子也就少了。这样,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又建立了。

原理十三,一般情况下,积极改正失信行为的组织比拒不改正失信行为的组织诚信度高;主动接受利害关系人评价的组织比不愿接受利害关系人评价的组织诚信度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承诺比不愿接受监督的承诺诚信度高;主动接受中立第三方监督的组织比没有中立第三方监督的组织诚信度高;主动公开自己信用情况的组织比不愿公开或极力粉饰自己信用情况的组织诚信度高。

原理十四,很多单位的领导人本身很诚信,他也希望单位诚信,但是如果没有诚信制度与外部信用监督机制的保证与约束,他无法避免和防范单位其他人失信,也无法保证他的继任者诚信。所以说,建立诚信制度与外部信用监督机制的单位比没有建立该制度与机制的单位诚信度高。

原理十五,一般来讲,一个单位的很多问题的产生都与该单位的信息传递质量与速度有关。

也就是与该单位“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质量与速度有关,科学的信息沟通和危机处理机制将提高信息传递质量与速度,使信息传递”不失真、不失效、不歪曲、不截留”,使该单位能够有效避免一些问题的产生和快速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所以说,建立科学的信息沟通和危机处理机制的单位比没有建立该机制的单位诚信度高。

原理十六,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为信用信息的征集与传播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条件。互联网技术与诚信原则、自由约定原则、公序良俗原则、言论自由原则四大法律原则的有机结合(诚信原则被国际上称为法律至高原则和帝王条款;自由约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民商法原则,也被称为意思自治原则和契约精神;公序良俗原则赋予了人们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言论自由原则,也被称为观点自由原则,是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之一。),使得发展中国家有条件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西方国家100多年建立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从而提高社会诚信度和降低交易成本。

原理十七,一般情况下,失信信息的收集与传播能够压缩失信责任人与骗子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减少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在一个地区,失信信息收集得越完整、传播的速度越快,失信责任人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越小,失信成本越高,失信行为与骗子越少,该地区的社会诚信度越高。

原理十八,一般情况下,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诚信价值观的组织越多,所占比例越大,社会诚信度越高。

原理十九,一般情况下,如果从事某项行为会确定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人们就会不愿意从事该项行为。因为,理性人不会做对自己有害的事情,如果从事某项行为,会确定受到严厉的惩罚,那么他不会从事该项行为。

原理二十,一般情况下,当一个组织预见的一个失信行为的【失信成本】或【失信机会成本】高于失信收益时,该组织将不从事该项失信行为。

【失信成本】,是指行为人为其失信行为付出的事前、事中、事后物质代价与精神代价的总和。

【失信机会成本】,是指因从事某一种失信行为而放弃的另一种行为的收益。比如:一个人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和张三合作卖假药获得10000元收益;二是和李四合作卖真服装可获得18000元收益,那么18000元收益就是这个人与张三合作卖假药的【失信机会成本】。

基于本原理,ICE8000体系在设计风险防范方案时,注重同时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提高失信成本,从而使得行为人不愿从事失信行为。同时,注意到,如果社会有更多的正义事业的发展机会,则【失信机会成本】(此处不是失信成本)就会提高,人们就会减少失信行为,比如:张三如果卖假药能赚10000元;如果卖真服装能赚18000元收益,那么,张三就不愿意再卖假药。所以,ICE8000体系努力促进各类正义事业的发展。

原理二十一,一般情况下,对失信责任人与骗子的惩罚力度越大,失信成本越高,失信行为越少,社会诚信度越高。

原理二十二,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未得到处理和解决的失信行为越多,失信成本越低,继续发生失信行为的可能性越大,社会诚信度越低。

原理二十三,一般情况下,一个地区的某一失信行为被处理、惩罚及曝光后,该地区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将会受到警示而规范自己的相关行为,从而相关失信行为减少、社会诚信度增高。

原理二十四,一般情况下,守信信息的收集与传播能够使诚信者受益、促进社会诚信。在一个地区,守信信息收集得越完整、传播的速度越快,诚信者受益越多,坚持诚信的人越多,该地区的社会诚信度越高。

原理二十五,一般情况下,失信行为为他人带来的损失,往往比失信者因失信获得的利益大得多。

我们可以看到大量这样的事例:卖假药和卖有害食品获得的失信利益只有几百元,却影响了别人健康甚至生命;失信的教育机构虽然获得几千元学费,却影响了别人的人生;一些商务诈骗者,虽然只骗了几千元,但是给别人造成了几万元的损失,甚至打击别人对未来的信心。

原理二十六,在失信行为较多的情况下,一个失信行为的受益人同时也是另一个失信行为的受害人,所以,即使刻意追求单赢的失信者也无法避免受害,所有人都是失信行为的受害者。对失信者进行坚定地、不懈地、公正地惩罚,会增加诚信者坚持诚信的理由,会减少失信者本身被另一个失信者伤害的机会,会最终改变所有人普遍受失信者侵害的状况。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卖有毒食品的食品厂厂长,会从失信房产商手中买到劣质房,房产商会买到有毒的保健品,保健品商会买到有害建材,建材商又会从卖有毒食品厂厂长手中买到有毒食品,这里面没有受益者。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卖有毒食品的食品厂厂长,随时会买到有毒的保健品、有害建材等等失信产品。

如果我们对卖有毒食品的食品厂厂长进行坚定地、不懈地、公正地惩罚,那么房地产商、建材商、保健品商就有可能惧于失信惩罚而不再失信,该食品厂厂长虽然受到本应有的惩罚,但也减少了被另一个失信者伤害的机会。

原理二十七,和资金、人才一样,制度和文化也都是一种资本。一个单位有雄厚的资金、丰富的人才,并不必然能够最终建立成好的制度与文化,但是,好的制度与文化,最终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与人才。

制度和文化优劣的本质在于:它是否具有人类普适的价值观(注:人类普适价值观可以将人类的自利本性与道德本性和谐统一),它是否具有自我调适、自我纠错、不断创新、不断改善的能力。

原理二十八,单位的发展速度有一个最佳值和极限值,并且,除外部因素外,单位发展速度的最佳值和极限值是由单位资金、人才、制度、文化四大因素决定的。

原理二十九,按照28法则,人类中天生诚信的人,可能占比例是20%,余下的80%的人是非天生诚信者。天生诚信者,如果做出失信行为,内心会不安。

同样还是按照28法则,非天生诚信者又有20%是天生不诚信者,有利无利他都不愿意诚信,只要诚信他就认为自己吃亏了,还有80%见机行事者,诚信有利就诚信、无利则不诚信。

综上所述,天生诚信者占人口总数比例:20%,天生不诚信者占人口总数:16%,见机行事者占:64%。基于该原理,ICE8000体系让天生诚信者获得诚信奖励,提高见机行事者的失信成本,让人们谨慎与天生不诚信者打交道。

鉴于上述二十九个原理,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制定了各种信用服务的标准,设计了便利、通畅、科学的投诉渠道,制定了信用信息传播的条件与程序,运用并强化了自由市场经济本身具备的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机制,为社会构建了诚信保证(立信)机制、争端解决机制、信息反馈与危机处理机制、诚信资产积累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等机制。人们可以运用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进行风险控制和诚信管理,实现打造百年品牌单位的目标。国家或地区无需另行制订法律或标准,即可运用ICE8000体系建立和完善本国或本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评价业术语》,人: a)特指个人。 b)泛指单位和个人。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评价业术语》,组织: a)特指单位。b) 泛指单位、个人、地区。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评价业术语》,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也无论其是否获得登记注册。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评价业术语》,利益关系人、利益相关方、利害关系人、利害相关方、利益相关人、相关方,与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个人、地区。

上述内容摘自《ICE8000信用知识入门》(方邦鉴著,可以免费使用,但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