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库—传播信用信息—促进社会诚信

编号:66919



封面声明

1、本文件共包括封面声明、扉页声明、内容三个部分。

2、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文件的封面声明和扉页声明。

3、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4、本文件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真伪查证方法见落款下方。

5、也可用右下方的二维码验证,手机扫一扫后,输入文件落款下方的查证编号与查证密码即可。

 

出具方:世界信用组织

 期:2007年07月07日


66919号文书扉页声明  

1.承诺:

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扉页声明。

2.信息标题:

第25讲: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的征集、传播与保存

3.信息适用标准: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标准》,网址: https://www.ice8000.org/gc/82.html

4.信息当前类别、秘密级别、传播范围:

各类通知、公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公开传播:

5.良心誓言内容:

作为信息阅读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阅读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5.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5.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5.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5.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被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

6.相关说明:

(注:文件信息文书三个词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其含义相同。)

6.1本文件涂改无效。

6.2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6.3本文件内容尾部应注明备案验证网址和验证密码,否则,属于无效文件。

6.4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请按文件中的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否则,视同无异议,后果自负。

7.善意提示:

对本信息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8.文件出具方名称与诚信编码:

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盖章 )

文件备案日期:2007年07月07日


第25讲: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的征集、传播与保存

第25讲: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的征集、传播与保存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中许多规则是关于信用信息的征集、保存与传播的标准,这些标准涵盖了信用信息的征集、保存与传播的各个方面,它是根据国际通行的法律原则和WTO的原则撰写的,与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无抵触,所以无须有所在国具体信用法律的支持,即可规范和促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信用信息的征集、保存与传播,即可促进和规范信用行业的发展。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关于信用信息征集、保存与传播的原则是:

一、主动性原则,即失信行为的受害人处于主动地位。

二、快速性原则,即对失信信息的处理和传播是尽量快速的,比如:大部分失信信息的处理是由计算机软件根据发布人的身份直接审核和处理的,在直接永久曝光时,计算机会自动审核投诉人是否有直接永久曝光权、被投诉人是否对该责任提出了保留。

三、恪守诚信、否则加重处罚的原则,即要求投诉人投诉时与被诉人提出异议时,都应当恪守诚信的原则,否则,将受到更加严厉的信用惩罚,例如:在信用预警中,如果投诉双方在投诉或异议时不诚信,将会受到公开投诉的信用惩罚;在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中,如果投诉双方在投诉或异议时不诚信,将会受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的信用惩罚。

四、分类保存原则,即对失信信息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保存。

五、完整保存原则,即对征集到的失信信息全部保存,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信息是错误的,否则任何其它理由都不能删除该信息。比如:征集到张三与李四都具有失信行为,绝对不会只保留张三的,而不保存李四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失实,否则其它任何原因都不可能删除该信息。

六、合法性原则,即在失信信息的征集、保存与传播不违反所在国法律,比如:体系对信用信息的公开要求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或约定的有效CS条款,并且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下面我们简要的介绍一下各个规则的学习要点,当然对这些规则的掌握你还必须阅读它们的原文。

第一节 信用预警规则

一、注意到互联网在给人们维权带来便利的同时、在促进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同时,也开始出现很多失信者利用互联网进行恶意的信用投诉,发表不实的评论,进行不正当的竞争,以达到非法和不正当的目的,我们知道:骗子杜撰失信行为并伪装成失信行为的受害人时,也看似非常的令人相信、令人同情。为了规范互联网信用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特制定了《信用预警规则》。该规则仍然保留了互联网的自由,但是它要求投诉双方在投诉和异议时遵守诚信的原则,否则将承担公开投诉与永久曝光的责任;同时,它按发布人的信用级别来确定信用信息的可信度,以帮助阅读者判断信息的真实性,免得使虚假的信用信息伤害真正的诚信者。

二、发布信用预警信息,虽然无须CS条款的约定,可以自由发布,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与条件:

1.实名原则,发布者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姓名与别人重复的,用姓名加数字的方式区分;

2.具有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但协会并不公开发布者的联系方式;

3.诚信原则,发布者必须诚实信用,不得弄虚作假;

4.不得含有污蔑性语言;

5.不得含有违法的语言;

6.书写条理清楚,失信事实明确;

7.独立承担责任;

8.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不得以某单位或单位简称代替被投诉对象全称。

三、协会不对信用预警信息进行实质或形式审查,但事后发现信用预警信息显而易见的违反上述要求的,立即予以删除。

四、信用预警信息的可信度

阅读信用预警信息,应当注意其可信度;传播信用预警信息,应当注明其可信度。协会按发布人的信用级别确定信用预警信息的可信度,并明确注明,分类标准如下:

1.信用机构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为可信级别;

2.诚信单位、诚信级别在B级以上(含B级)的单位和个人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为较可信级别;

3.上述二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为或有级别。

五、信用预警信息的删除

信用预警信息的删除和其发布一样自由,只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即可立即删除。签订诚信承诺书是对信用预警信息真实性的一个简单验证,请求删除人如果不愿意签订,等于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信用预警信息的真实性,所以说不愿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请求删除应予以拒绝。

要求请求删除人签订诚信承诺书,是否加重了当事人的法律义务,并因此违反了一些国家的法律?组织做出任一项行为,其真实可靠性是最低的要求,要求一个组织对自己行为的可真实可靠性做出诚信的承诺,并没有加重其法律义务,也符合世界各国民法诚信原则,所以不会与国家法律相抵触。

认为信用预警信息失实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可与发布人联系,要求其删除,不知道发布人联系方式的,也可以要求协会删除该信息。

要求协会删除信用预警信息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单位签订的一份附带CS条款《删除信用预警信息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人)遵守诚信原则要求删除***发布的信用预警信息(页面位置:),保证该信用预警信息是失实的,并承诺如果上述保证不真实,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2.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有单位和经办人的公章与签名,复制时间,并注明“与原件复印无误”的字样,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要求协会删除信用预警信息的程序:

第一步 申请单位将第九条所述材料邮寄给协会或协会在所在国的联络机构;

第二步 协会收到后将立即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立即删除。

协会只接受邮寄的申请资料,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的删除申请。

六、失信违约责任

1.发布者违反诚信原则发布信用预警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2.要求删除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诚信原则的,根据其承诺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第二节 公开投诉规则

一、制定《公开投诉规则》的目的:用简单的方式敦促合同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以最低的成本惩治失信者,帮助人们降低信用风险,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

二、公开投诉信息的真实性由发布者负责,发布公开投诉信息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与违约事实,并且投诉材料书写规范,否则投诉无效;

2.实名原则,投诉方应当留下真实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否则投诉信息无效;

3.诚实信用,不得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4.独立承担责任。

三、对非立信单位进行公开投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有CS条款的约定;

2.持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国家机关结论性文书、媒体的公开报道等。

为什么持有上述材料就无须CS条款的规定,是因为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上述材料都是可以公开的。

四、对立信单位进行公开投诉,无须任何条件,但是有些立信单位可能在认证或评级中对公开投诉提出了保留,所以其可以在异议和解期内以责任保留的原因提出异议,不过该部分投诉信息只要是真实的,会保存在内部信用信息库。

五、非立信单位之间进行公开投诉,其约定CS条款的合同(包括主合同)应当在公开投诉前进行备案。

六、公开投诉过程中一般有7日的异议和解期,在7日内,公开投诉信息不公开,被投诉方可以与投诉方解决问题或达成和解,如果认为投诉不正确的,也可以提出异议进入特别处理程序。

但是,立信单位投诉非立信单位时,没有7日的异议和解期,这是因为立信单位的信用管理水平较高,出现错误投诉的可能性小;立信单位诚信度高和失信的成本高,虚假与恶意投诉的可能性小,所以按照快速性原则,不再给予被投诉人异议和解期。还有一原因是,被投诉人是非立信单位,这类投诉无须CS条款的备案,所以很难及时地通知到他。

七、行使公开投诉权的方法有:

1. 通过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进行公开投诉;

2. 通过传真、信函进行公开投诉,但应当向协会提供公开投诉资料的电子版;

3. 到当地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进行公开投诉,但应当缴纳信用服务费。

八、公开投诉信息的公布媒体与范围:

1.公开投诉信息公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

2.公开投诉信息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公布10日后,如果被投诉方仍然不改正其失信、违约行为或取得投诉方的谅解,投诉方有权将公开投诉信息发布到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这就是扩大公开投诉条款,如果被公开投诉的单位在申请认证或诚信级别评定时对上述扩大公开投诉条款提出了保留,在默认CS条款的情况下,将不承担扩大公开投诉的责任。

九、被投诉方与投诉方达成和解后,或者被投诉方已经改正了失信违约行为,投诉方应当撤销公开投诉信息,对于已在报纸等相关媒体上公布的,应当在同一媒体发布同一次数的撤销公开投诉公告。因为公开投诉的目的是促使失信方改正其行为,是一种信用威胁手段,而不是信用惩罚手段,所以在对方改正失信行为后,应当撤销公开投诉信息。

十、违约责任。

1.向协会提供虚假的公开投诉信息的,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或敲诈勒索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2.被投诉方在行使异议权时,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3.国际信用执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在处理公开投诉信息时,发生失误的,处于通报批评或禁业一年的处分;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和永久禁业和永久禁止会员资格。

4.对非立信单位如何扣分,计算机系统会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非立信单位档案管理规则》自动为非立信单位建立一个信用档案,同时扣罚其信用积分,由于非立信单位没有信用积分的增加项,所以被扣的信用积分会一直保存下去,如果非立信单位在要求立信时,该积分仍对其有惩罚作用。(下同,相同问题不再重复说明)

第三节 永久曝光规则

一、《永久曝光规则》的制定目的:最大限度地惩治失信者,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

从行为矫正理论上讲,如果从事某种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治,那么人们将不再从事该行为。永久曝光的最大限度的惩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保存期间是永久。有人问,这会不会与有些国家关于保存7年的法律有冲突,这个问题将区别对待,永久曝光信息当中的一部分是因CS条款而发布的,是双方自由约定为永久保存的,其效力高于法律关于7年的一般规定;另一部分信息不是源于CS条款,而是源于刑法、民法、行政法关于处罚结果公开的法律规定,所以应当遵守信息来源国法律保存7年的冲突。(黑名单信息规则中相关的规定不再重复论述)

2.曝光信息是彻底的。被曝光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虽然是保密的,但被做为查询关键词,因为身份证号码是终身唯一的,所以即使公司改名和法定代表人改名,仍然会被查到曾经骗过人。

3.这些曝光信息是在网上公开的,越来越多的单位重视在网上搜索有关的信用信息。

二、曝光证明材料,是指能够显而易见地直接证明曝光对象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信息材料,包括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仲裁书、行政调查结论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检测结论书、媒体的公开报道等。

三、公开投诉是永久曝光的必经程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行使永久曝光权前,应当先进行公开投诉,公开投诉后如对方仍不改正失信行为,再行使永久曝光权。因为永久曝光信息不能删除,同时其对被投诉方惩治力度也大,为了过滤不正确的永久曝光信息,所以规定公开投诉是永久曝光的必经程序,但这只是一个默认约定,如果合同CS条款或其它特别CS条款中没有约定公开投诉权,就无法也不必经过公开投诉的程序。

四、直接曝光,是指无须曝光证明材料直接将失信人曝光,该形式只适用于直接曝光缓冲期之外的ICE8000诚信单位。缓冲期之外的ICE8000诚信单位之间行使永久曝光权,无须提供曝光证明材料,可以直接行使永久曝光权,协会收到曝光信息后,立即通知被曝光单位,并给被曝光单位7日的异议期,7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曝光信息公布;7日内提出异议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争议信息处理规则》处理。

五、间接曝光,是指凭曝光证明材料将失信人曝光,该形式无须CS的约定和备案。

投诉人行使永久曝光权时,如果已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合同信用监督规则》约定了永久曝光权并进行了合同备案,可以向协会发送永久曝光书(可通过网络信用服务中心)和曝光证明材料,永久曝光书上应当注明原合同的备案编号、违约失信事实,并承诺其对曝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协会(或其授权的信用机构)接到永久曝光书后,将永久曝光书与原合同进行形式核对,确定属于原合同范围的,立即通知被曝光单位,并给予7日的异议期,7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曝光信息公布;7日内提出异议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争议信息处理规则》处理。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永久曝光权和合同备案,仍可参照上款规定进行永久曝光。

六、行使永久曝光权的方法有:

1.通过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进行永久曝光,同时应当提供曝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通过传真、信函进行永久曝光,同时应当向协会提供永久曝光资料的电子版;

3.凭身份证明和曝光证明材料到当地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进行永久曝光,但应当缴纳信用服务费。

七、曝光信息的公布媒体与范围

1.曝光信息公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

2.曝光信息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和其它信用网站上公布10日后,如果被曝光方仍然不改正其失信、违约行为或取得曝光方的谅解,曝光方有权将永久曝光信息发布到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

如果被公开投诉的单位在申请认证或信用管理级别评定时对上述扩大永久曝光条款提出了保留,在默认CS条款的情况下,将不承担被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向协会提供虚假的黑名单信息,将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或敲诈勒索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2.被曝光方在行使异议权时,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3.诚信单位不得滥用直接曝光权,滥用直接曝光权是性质比较严重的违约行为,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4.滥用直接曝光权是指下列行为之一的:

1.对方没有失信违约,而使用直接曝光权;

2.自己先失信违约,在别人对自己使用直接曝光权时,以使用直接曝光权威胁或报复对方;

3.以其它非法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别人行使直接曝光权。

第四节 联合曝光规则

一、制定《联合曝光规则》的目的:最大限度地惩治重大失信者,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只对重大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曝光。

二、联合曝光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监督、谨慎的原则。这里要注意谨慎的原则。

三、重大失信行为的受害人、协会各会员机构、协会各部门认为一项失信行为为重大失信行为应予联合曝光,可向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工作委员会根据失信者的主观恶性、失信后果、曝光证明材料的可靠性确定是否给予联合曝光的信用惩罚。

本条说明:联合曝光的提请人由三部分:一是重大失信行为的受害人;二是协会各会员单位;三是协会各部门。联合曝光由协会的法律工作委员会审查,审查的重点是:主观恶性、失信后果、证明材料的可靠性,当然也包括是否符合默认或合同CS条款的约定。

四、失信者照片公布。

对个人联合曝光的,其照片不受《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的限制,将一并对外曝光,以便社会认识失信者,防止上当受骗。

对单位联合曝光的,单位重大失信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与法定代表人也同时被联合曝光,其照片不受《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的限制,将一并对外曝光,以便社会认识失信者,防止上当受骗。

对照片的曝光主要是打击专业的骗子。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称联合曝光为信用通辑令,专业的骗子总会打一枪换一炮,如果不公布照片,会使其继续行骗。

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进行联合曝光,也主要是防止专业的骗子利用公司躲避信用惩罚责任。

五、曝光信息公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联合曝光信息公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上。

六、联合曝光的发布报纸、杂志等媒体由申请人和协会共同选择,发布费用一般由国际诚信基金承担,申请人对发布媒体有特别要求,应当承担一部分发布费用。

七、联合曝光信息的查询与保管

1.联合曝光信息对外公开、免费查询。但查询单位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2.联合曝光信息的保留期限为永久。

3.被联合曝光的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对外保密,但作为查询关键词。

八、违约责任

1.联合曝光错误的,由协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由国际诚信基金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协会对承诺承担责任的一个项目,这是因为对重大失信行为进行打击,符合协会的宗旨,协会国际诚信基金有责任承担该项义务,并且大部分的重大失信行为也是失信者滥用体系规则权力的行为和ICE8000荣誉的行为,协会更有责任维护会员的整体荣誉。

2.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处理联合曝光事务时,发生失误的,处于通报批评或禁业一年的处分;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和永久禁业和永久禁止会员资格。

第五节 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

一、制定《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的目的:为了向公众提供信用信息,帮助人们降低信用风险。该规则与《永久曝光规则》非常相近而且相互联系,只是使用的对象不同,前者是协会信用执业人员主动搜集与发布曝光信息的规则,后者是失信行为的受害人或其他社会人士发布曝光信息的规则。

二、黑名单信息的内容与来源包括:

1.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2. 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依法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3. 媒体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4. 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规则曝光的单位和个人及其失信违约事实 。

协会接到或搜集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依法公开的曝光信息后,立即对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后进行公布。

三、奖励。向协会提供有效黑名单信息的各界人士、志愿者由协会诚信基金进行奖励。向协会提供有效黑名单信息的各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社会团体、媒体、金融机构,由国际信用监督网在显著位置鸣谢。信息提供者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协会保守秘密。

有效黑名单信息和有效举报材料,是指能够直接证明曝光对象存在不诚信行为的信息材料,包括国家机关文件、行政调查结论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检测结论书、报纸的公开报道等。

四、黑名单的删除条件

1、 实质要件是黑名单信息确有错误。

2、 形式要件是申请者提供相关的证据、权属证明、和附带CS条款《删除黑名单信息诚信承诺书》。

五、删除证明材料的形式要求:

1.证据资料上应当注明该证据来源方的经办人与联系方式,协会将发函、电话、传真方式向其核对;

2.证据资料一般为原件,原件确无法提供的,可提供证据资料的复印件,但复印件上应当有单位和经办人的公章与签名,复制时间,并注明“与原件复印无误”的字样。

3.申请删除黑名单信息的单位,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当有单位和经办人的公章与签名,复制时间,并注明“与原件复印无误”的字样。

六、黑名单信息删除的程序:

第一步 申请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附带CS条款《删除黑名单信息诚信承诺书》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给协会或协会在所在国的联络机构;

第二步 协会收到后将立即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立即删除;

第三步 协会将证明材料用信函、电话、传真方式向来源方核对,核对发现虚假的,恢复原删除的黑名单信息,并对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进行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协会只接受邮寄的证明资料,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的删除申请。被曝光对象为个人的,参照上述程序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向协会提供虚假的黑名单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或敲诈勒索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2.在要求协会删除黑名单信息的过程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其它弄虚作假情节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3.信用工作人员或工作机构在处理黑名单信息时,发生失误的,处于通报批评或禁业一年的处分;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和永久禁业和永久禁止会员资格。

第六节 荣誉榜信息管理规则

一、制定《荣誉榜信息管理规则》的目的:为了表彰和肯定先进,推动社会诚信。

二、荣誉榜信息的内容包括:

1.令人感动的人或事;

2.受省级以上国家机关表彰的单位与个人;

3.协会荣誉专家及志愿者;

4.、对协会诚信基金馈赠1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

5.协会认可的其他荣誉 。

三、荣誉榜信息的来源:

1. 各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社会团体、媒体、金融机构向协会提供的信息;

2. 各界人士、协会会员、协会志愿者提供的相关信息;

3. 自荐或举荐。

四、奖励。向协会提供有效荣誉榜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由协会鸣谢或由协会诚信基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荣登荣誉榜的诚信单位,每次给予信用积分1分的奖励。

有效荣誉榜信息,是指能够直接证明荣誉事件存在的信息材料,包括国家机关文件、证书、检测结论书、报纸的公开报道、当事人的亲身经历等。

五、荣誉榜信息公布的程序

1. 协会接到或搜集到有关信息后,立即对信息真实性进行讨论和核实,核实后进行公布。

2. 荣誉专家和志愿者,自加入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定期公布。

3. 诚信基金馈赠人自馈赠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定期公布。

六、各类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可由该组织按以下程序向协会申请认可:

第一步 向协会提交认可申请、颁发荣誉的规则、申请单位的简介及相关证件;

第二步 协会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书面或会议形式的论证和审查;

第三步  规则科学、合法的,发给认可通知书,予以公告,审查未通过的,发给不予认可或暂缓认可通知书,并提出原因与建议。

七、违约责任

1.向协会提供虚假的荣誉榜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并将被永久曝光;情节严重的,协会将联合其它媒体联合曝光。

2.信用执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在处理荣誉榜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和永久禁业。

3.协会认可其荣誉证书的社会组织,未按申请认可时提交的规则颁发和管理荣誉证书时,协会撤销认可,并予以公告。

第七节 内部信用信息管理规则

一、《内部信用信息管理规则》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内部信用信息的有效管理,正确保存和传播内部信用信息。

二、内部信用信息的管理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三、内部信用信息的来源:

1. 协会及协会会员在信用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信用信息;

①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会员中从事专业商账追收的信用机构提供的各类欠款或违约信息;

② 国际诚信企业协会会员提供的各类欠款和违约信息,但是不符合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条件的;

③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会员中其他信用机构提供的各类欠款信息或违约信息;

④ 非协会会员提供的公开投诉信息、黑名单信息或其他信用信息,不具备公开条件的。

2. 社会各界提供的无充分证据或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各类信用信息。

四、内部信用信息的收集:

1. 协会会员可直接向内部信用信息库添加各类信用信息;

2.非协会会员可通过公开投诉栏目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协会提供各类信用信息,协会形式审核后记录到信用信息库;

3.在公开投诉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的发布过程中,无充分证据或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各类信用信息,协会记录到内部信用信息库。

五、内部信用信息按来源确定其可信度的级别:

1. 由信用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为可信级别;

2. 由诚信单位、诚信级别在B级以上(含B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信用信息,为较可信级别;

3. 其它组织或个人提供的各类信用信息,为或有级别,经信用执业人员核实后也可以提高为可信级别。

六、内部信用信息的查询与使用

1.内部信息只对两协会会员开放查询。部分内部信息仅对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会员开放查询。

2.国际诚信企业协会会员对内部信用信息的查询,仅限于自用,不得向他人传阅或散布。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会员对内部信用信息的查询,仅限于信用调查、信用认证、信用评估等信用工作的使用。

3.内部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的目的。

内部信用信息在信用报告或其它材料中,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可信度在或有级别以下的信息,只能作为或有事项披露,明确向使用者说明该类信息仅仅作为参考,真实性未经证实。

4.内部信用信息不得用作诉讼或其它法律活动的证据。

5.对于含有内部信用信息的信用报告或其它材料,应当注明为秘密以上等级,明确告知使用者保密的义务和该材料传阅的范围。必要时,内部信用信息作为信用报告或其它资料的附件,以便于保密。

七、违约责任

1.向协会提供虚假的内部信用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或敲诈勒索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2.信用执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在处理内部信用信息时,发生失误的,处于通报批评或禁业一年的处分;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和永久禁业和永久禁止会员资格。

3.国际诚信企业协会会员违反内部信息使用规定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将被永久曝光;情节严重的,协会将联合其它媒体联合曝光。

4.信用机构、信用执业人员违反内部信息使用规定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禁业一年、永久禁业、永久禁止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八节 争议信用信息处理规则

一、制定《争议信用信息处理规则》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过滤错误、恶意、虚假的投诉信息。

二、 “显而易见的证据与理由”,是形容一个事物无须专业人员、专业机构测验或评定,人们根据常识就能判定正误的各类证据与理由,如:法院终审判决书、仲裁机构的仲裁书。

三、公开投诉信息争议处理程序。在公开投诉过程中,如果被投诉方在有效的异议期(7日)内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在异议的同时说明理由和提交证据,协会收到异议及证据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异议理由与证据情况转交给投诉人,要求投诉人在5个工作日(解释期)内对异议发表解释意见并提出理由与证据,投诉人在解释期内未对异议发表意见的,视为默认异议。

协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被投诉方提出显而易见的证据(理由)证明投诉方的投诉信息属错误、虚假、恶意投诉的,公开投诉信息无效。

2.被投诉方为协会理事单位的,如果其要求协会对公开投诉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协会将成立调查组,调查以后将调查结论公开。

3.被投诉方提出异议,但提供的证据和理由是显而易见无效的,异议无效,投诉信息公开。

4.被投诉方提出异议,但投诉信息是显而易见正确的,异议无效,投诉信息公开。

5.被投诉方提出异议,虽然没有提出证据、理由,或者提出的证据、理由并不是显而易见有效的,但是投诉方在解释期内默认了其异议,投诉信息无效。

6.双方互相指责失信但都没有显而易见的证据和理由,协会要求双方进行诉讼或仲裁,诉讼或仲裁结束前,投诉信息记入内部信用信息库,供两协会会员参考。

7.如果被投诉单位在申请认证或诚信评级时对公开投诉提出了保留,将不承担被公开投诉的责任,公开投诉信息记入内部信用信息库。

四、黑名单信息异议处理程序。被曝光对象在异议期内,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如果被曝光对象是处于缓冲期内的诚信单位,除非有合同约定直接永久曝光权,否则,不被直接永久曝光。

2.被曝光对象为协会理事单位,如果其提起审查或调查程序,协会接到该理事单位的请求后,将对曝光材料进行审查或调查核实,核实后公开调查情况。

3.符合条件之一的,被曝光单位可以向协会提出曝光延期:

① 曝光所依据的法院判决或其它文书明显与国际法则与国际惯例不一致的;

② 有证据证明曝光材料是存在虚构或其它不真实嫌疑的。

延期一般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别情况的,可以延期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延期过后,有证据证明曝光材料不真实或的确违反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的,曝光无效,否则曝光材料公开。

4.如果被曝光单位的失信违约事实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将不承担曝光责任:

①  失信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引起的;

②  有充分的证据或公认的理由证明,该单位对失信违约事实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5.如果被曝光单位在申请认证或诚信评级时对永久曝光提出了保留,将不承担被永久曝光的责任。

五、内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程序。被投诉方对非公开投诉信息提出异议的,协会按以下情况处理:

1. 提出显而易见的证据证明该投诉信息不真实,信用信息无效。

2.不能提出显而易见的证据,协会将异议内容加注到被异议信息的后面,作为或有信息,供两协会会员参考。

六、违约责任

1.向协会提供虚假的内部投诉信息、公开投诉信息、黑名单信息,将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或敲诈勒索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2.被投诉方或被曝光方在行使异议权时,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并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3.信用工作人员或工作机构在处理争议信用信息时,发生失误的,处于通报批评或禁业一年的处分;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和永久禁业和永久禁止会员资格。

第九节 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管理规则

一、制定《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管理规则》的目的,为真实地反映立信单位信用状况,促进社会诚信,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二、本规则所称立信单位是指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认证的各类单位和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评级的各类单位。各类单位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认证或诚信评级后,协会为其建立信用档案。

三、信用档案的内容及信息的来源:

1.基础信息:立信单位营业执照的内容或其它相关信息。该类信息由负责认证的信用机构提供,其真实性已通过调查核实;

2.联系人信息: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公司联系人、投诉联系人与投诉电话,由立信单位自行填写;

3.公开投诉信息,由立信单位的利益关系人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提供;

4.黑名单信息,由立信单位的利益关系人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提供;

5.荣誉榜信息属于立信单位的良好信用记录,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荣誉榜信息管理规则》产生;

6.信用积分:分为时间积分和奖惩积分,时间积分是从通过认证之日起,每日增加一分;奖惩积分是按规则规定对立信单位的奖励分或罚扣分。

四、奖惩积分的计算规则如下:

1.被有效的内部投诉一次扣1分,被有效地公开投诉一次扣2分;

2.被永久曝光一次扣360分,曝光后积极补救的扣180分,积极补救后对方没有受实质损失的扣100分;

3.实施了骗取信用积分、滥用异议权、滥用直接曝光权等严重失信行为,扣1000分;

4.体系其它规则规定的积分计算方法。

五、信用档案信息的变更:

1.联系人信息改变时,立信单位应在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自行变更;

2.基础信息发生变更后,立信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协会申请变更。基础信息变更时,需要提交同等证明效力的证明资料。基础信息当中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应当由信用机构进行调查认证。

六、立信单位的信用档案对外公开免费查询,查询人可以通过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查询信用档案信息,下列信息对外保密:

1.立信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2.或有事项信息。

当立信单位被曝光后,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将变为黑名单查询关键字。

七、违约责任

1.未按规定变更信息的,按情节处于1至100分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2.向协会提供虚假信息的立信单位或其利益相关人,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第十节 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管理规则

一、制定《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管理规则》的目的:为了使各个信用机构的资源共享,加快信用信息的征集与传播,协会制定了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管理规则。

二、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建立

1.两协会建立。两协会为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建立创造电子信息化条件,并为投诉和曝光所涉及非立信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就是协会在处理各类信用争议过程中,为所涉及的单位建立信用档案,一般来讲,这种建立方式是由电子信息系统自动完成的。

2.合作建立。各类组织均可申请使用协会的电子信息平台创建各类信用档案数据库,并可与协会协商该类信用档案信息的查询价格,但该单位应当保证信息的更新和真实性。这是指一些直接拥有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单位可以使用协会的电子信息平台,并进行有偿查询,信息由该单位更新和保证真实性。

3.诚信单位建立。已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认证的各类单位(以下称为诚信单位),可以为自己的客户单位建立信用档案。诚信单位为了方便管理客户,可以为客户特别是违约的客户建立信用档案,但是这个规定是自愿性的,并不要求诚信单位必须为客户建立信用档案。

4.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建立。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应当为客户单位和在信用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单位建立信用档案,这是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的一个强制义务。

三、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内容及信息的来源:

1.基础信息: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内容或其它相关信息。该类信息由建立信用档案的诚信单位与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在建立信用档案时录入;

2.信用记录,由该非立信单位的利益关系人提供,协会按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整理。

四、信用档案信息的变更:

1.诚信单位发现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基础信息已经变更时,可以进行变更,这个规定仍然是自愿性的。

2.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发现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基础信息已经变更时,应当立即进行变更,这个要求是强制性的,是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的一个义务。
    五、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查询与使用

1.对于本年度已建立10个以上(包括10个)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诚信单位可以免费查询协会所有的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库,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种例外情况主要是指查询合作单位建立的信用档案,应当向该合作单位支付查询费用。

2.对于本年度已建立20个以上(包括20个)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可以免费查询协会所有的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库,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种例外情况主要是指查询合作单位建立的信用档案,应当向该合作单位支付查询费用。

3.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在对外出具信用报告时,如果涉及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的基础信息,应当注明“该信息由会员单位在以前时期信用工作中发现和提供,现在未向相关部门核对,协会不对真实性提供保证”字样。对于合作单位的信用档案库的查询,应当注明信用来源于该合作单位。

4.对于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信息的查询,诚信单位仅限于自用,不得对外披露。

5.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对外披露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信息时,收费标准接协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协会未公布收费标准的,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六、违约责任

1.诚信单位对外披露非立信单位信用档案信息的,将被警告或永久曝光、联合曝光。

2.恶意向协会提供虚假信息的诚信单位和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将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3.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不为工作中涉及到的非立信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或发现信息变更后不及时变更时,处于通报批评的处罚。

第十一节 合同信用监督规则

一、为了帮助人们用简单的方式保证合同的履行,以最低的成本降低信用风险,ICE8000体系制定了专门的合同信用监督服务标准,合同信用监督遵循合法、高效、形式审查、自由备案的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CS条款的方式,使合同置于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之中,一方出现失信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利用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的争议解决机制解决问题。

二、CS条款的约定(略)

三、合同应当将双方营业执照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并且双方应保证对方的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对真实性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也就是说合同监督服务中不含双方身份真实性的实质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对方的身份的真实性无法保证,应当自行或委托信用机构进行调查,因为如果对方身份是假的,那么合同信用监督就不能达到预防和惩治失信行为的目的。

四、CS条款的备案

1.一方当事人为ICE8000诚信单位的合同,可以不进行CS条款的备案,在行使公开投诉权或永久曝光权前,也无须进行补充备案。该规定是指ICE8000诚信单位无须进行备案,这是因为ICE8000诚信单位本身有专业人员,所以无须通过备案程序来审核合同及CS条款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同时不备案也降低ICE8000诚信单位的经营费用。

2.其它合同在签定以后15日内备案,未备案的合同当事人或未缴纳信用监督费用的合同当事人,在行使公开投诉权或永久曝光权前,应当补办备案手续,并按正常信用监督费用的2倍补缴费用。这样给予了当事人自由选择备案的权力,如果其认为该合同违约的可能性很小,并且认为合同、CS条款的合法有效性也没有问题,就可以选择不备案,如果真出现了问题再被充备案,这样,如果不出现违约行为,当事人就节省了备案费用。关于补充备案按两倍收费,是因为被投诉人不可能再承担备案费用,所以只有由投诉人承担全部备案费用。

3.须要备案的合同应当同时签三份以上,其中一份注明由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或其授权的信用机构)备案。

4.备案可以采用挂号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并同时缴纳信用监督费用,协会收到合同和费用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做出如下处理:

(1)合同合法、有效,无明显合同陷阱,CS条款约定正确,准予备案,并将备案通知书采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发送;

(2) 合同有明显瑕疵,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要求合同方补正后备案。

五、为避免合同明显瑕疵的风险,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CS条款备案成功后生效。这是因为如果在备案审查中,发现合同、CS条款无效或非法,可以及时改签或解除合同,避免损失。

六、信用监督服务费用标准:标的30万元以下的合同,合同各方各缴纳200元;30万元至100万元的合同,各方各缴纳300元;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合同,各方各缴纳500元;500万元以上的合同,各方各缴纳1000元。

七、CS条款的实施

当发生失信违约事实时,受侵害一方可根据备案的CS条款,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进行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

八、违约责任

1.协会按照本规则实施信用监督,由合同各方对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和自行承担其法律责任,协会不承担因公开投诉与永久曝光错误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备案时,专业人员不对双方的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当事人对对方身份无法确定时,一般应当委托信用机构进行调查,信用机构另收调查费。

2.合同一方滥用或恶意使用公开投诉权、永久曝光权的,属于重大失信行为,扣罚信用积分1000分,同时被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滥用或恶意使用公开投诉权、永久曝光权是指下列情形之一的:

(1)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无中生有的;

(2)伪造证据、敲诈勒索的。

(3):信用机构或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形式审查中,存在失误的,根据情节,处于通报批评、禁业一年、永久禁业的处罚。

第十二节  信用调查规则

一、制定《信用调查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会员信用机构与国际信用执业人员的信用调查业务,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用调查服务:

二、《信用调查规则》所称信用调查是指信用机构接受委托后,按照委托的事项与目的对相关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分类、分析的工作总和。

信用调查遵循客观、公正、合法、谨慎的原则

三、严禁用低价格揽取业务,然后提供低劣的服务,以致损害社会对信用行业的信心和需求,否则,根据情节,对会员信用机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人员处于公开警告、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的处分。

四、信用调查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 明确调查项目、调查目的、调查方式,签订委托合同,在签订合同前:

1.应当审核调查项目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对于不合法或不可行的委托,对于服务费用无法达到调查目的的委托,不得接受;

2.应当根据委托人的调查目的,就调查项目与调查方式向委托人提供专业建议,以帮助委托人实现其目的;

3.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项目、调查方式、收费额、收费方式与委托方达到理解一致 。

第二步 根据合同确定的调查项目、调查目的、调查方式,制定调查计划,经信用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批准后实施计划。

第三步 撰写调查报告,在调查报告中:

1.对于秘密信息与或有信息,要明确告知委托方该类信息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

2.要根据被调查方在通知调查中的配合程度与提供资料的诚信度,对被调查方的主观诚信度给予客观的评价;

3.对于履约能力的评价,要谨慎、客观;

4.除信息来源方要求保密外,应将信息来源告知委托方。

五、信用调查的方式:

1.通知调查,是指通知被调查对象,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申报信用记录,然后对资料和记录进行抽样验证、分析的调查方式,采用通知调查方式的,应在信用调查通知书或信用情况申报资料上:

(1)明确告知如果被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拒绝申报信用情况,将给予极低的信用评价。

(2) 明确要求用诚信承诺的形式约定特别CS条款,如果被调查方提供资料和申报的信用记录存在虚假,将按其承诺承担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的责任。

我们在ICE8000原理中已提过,最了解组织信用度的是组织本身,其次是其利益关系人,通知调查方式是让组织自我申报其信用情况和提供相关资料,然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抽样向其利益关系人或相关部门核对,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信用调查的效率和深度。如果该组织拒绝申报信用情况或虚假申报信用情况,直接说明了其诚信度极差,可直接建议委托人不与其签订合同

2.秘密调查,是指在被调查对象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调查的调查方式。

3.实地调查,是指调查人员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地进行调查的调查方式。

4.访谈相关人,是指调查人员为求证事实和疑点向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的调查方式。

六、会员信用机构为了提高调查效率与质量,可以将受托的调查业务再委托给其他信用机构,或与其他信用机构合作完成调查业务。

会员信用机构再委托给其他会员信用机构进行调查时,或与其他会员信用机构合作调查时,出现了违规事项,负责实际实施调查业务的会员信用机构承担行业自律责任。

会员信用机构再委托给非会员信用机构时,或与其他非会员信用机构合作调查时,出现了违规事项,由会员信用机构承担行业自律责任。

七、行业自律责任是指会员信用机构违反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规则,应当承担的、该体系约定的责任。

第十三节 信用商账催收规则

一、制定《信用商账催收规则》的目的: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为了促进各会员信用机构共亨资源,利用社会惩罚的方法依法催收账款,提高商账催收的成功率,规范商账催收活动,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

二、《信用商账催收规则》所称信用商账催收是指利用威胁欠款人信用的方式迫使其还款的商账催收方法。

信用商账催收应当遵循合法、互助的原则。

三、信用商账催收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 了解和审核欠款情况,要求委托方提供如下资料与相关证据:

1.欠款形成的原因。

2.企业为催款已经做出的努力。

3.欠款人对欠款提出的理由。

认为证据合法有效的,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步 正确制作信用催款函,依法正确确定告诫条款。

信用催款函,应当采用协会规定的格式,应当包括规定的项目。

告诫内容不得与所在国法律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规则相抵触。

第三步 将《信用催款函》向协会备案。

第四步 送达信用催款函。

第五步 对方按信用催款函规定还款的,将还款日期在原备案的信用催款函上加注付款日期与金额,并向还款单位回函。

对方未按信用催款函规定还款的,按信用催款函上告诫条款实施信用惩罚。

四、未按规定将信用催款函向协会备案的,对信用执业人员和所在信用机构处于通报批评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于禁业一年或五年的处罚。

五、对于符合以下实质条件的欠款,可在《信用催款函》上告诫或单独告诫对方实施公告催款,并执行公告催款:

1.经信用执业人员审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欠款行为存在的;

2.经信用执业人员调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欠款行为存在的。

六、公告催款材料公告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欠款人还款后取消公告。

七、公告催款材料须经过信用执业人员的审核,应符合以下形式条件:

(一)文笔流畅,事实清楚、客观全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形成的原因;

2.债权人为催款已经做出的努力;

3.信用机构为催款已经做出的努力;

4.债务人对欠款提出的理由;

5. 债权人对债务人欠款理由的意见。

(二)不得有侮辱性语言,主观判断性语言。

八、公告催收材料是否侵犯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欠款本身不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但在公告催收材料中论述欠款形成的过程时,有可能会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所以在公告催收程序中应当根据《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加以注意。

九、公告催收材料是否会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名誉权应当符合以下四个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对受害人的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

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3.受害人是否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4.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欠款的事实只要真实存在,公告中不含侮辱性语言和主观判断性语言,那么就不会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

第十四节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

一、 制定《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的目的:为了在信用执业工作中,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二 对于工作中接触到的标明为秘密级以上(包括秘密级)的、且尚未过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严格保守。

三、在信用工作中,应告知企业及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注明秘密级别、保密期限和传播范围,并对这些资料严格按客户指定的范围传播。对方未对资料标注秘密级别的,信用执业人员应按法律、惯例保守商业秘密。

四、 在信用工作中得知的有关个人的情感经历、生理状况、非常规兴趣、不幸经历属于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传播。

五、失信信息本身不属于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但应当对失信信息内容中包含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六、对于含有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用报告,应当明确注明秘密级别、传播范围和违约责任。

七、 违约责任。信用机构与信用执业人员违反第三章所述保护要求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机构自律规则》承担行业责任。

 

 

八、商业秘密保护告知书格式。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文书BM01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告知书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规定,请将贵单位的商业秘密资料和个人隐私资料注明秘密级别、保密期限和传播范围,我们将严格按贵公司的要求保守商业秘密,未注明秘密级别的,我们按法律、法规、惯例保守商业秘密。

如果贵单位的保密要求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密要求无效。

特此告知

                                             

注:本告知书一式三份,收文单位请在本文书的签收栏中签收。

签收人:      签收时间:      签收地点:

                                      信用机构

                                           年  月   日

 

第十五节 档案证据资料签名与管理规则

一、注意到不同的国家用不同的编号方法识别身份;注意到一些身份识别编号方法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注意到执业档案资料安全保管的重要性,为了便于查询和识别失信者的真实身份,同时保证执业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二、ICE8000档案证据资料是指会员信用机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从事ICE8000信用业务所形成的各类书面文档、资料,包括:个人信用档案登记表、个人信用加注申请书、信用认证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考卷与考试情况表、投诉资料、异议资料等。

三、档案证据资料的签名、按押指印与管理遵循科技、有效、安全、集中管理的原则。

四、档案证据资料的当事人是指档案证据资料的出具人、经办人。

五、档案证据资料上应有当事人的签名,复印件还应当注明“与原件复制无误”的字样,经调查认证的档案证据资料,还应有国际信用执业人员的签名。

六、当事人和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档案证据资料上签名时,为提高可信度,可以同时按押指印,同等条件下,按押指印的证据资料效力高于未按押指印的证据资料。对于一般的证据资料,规则并没有强制要求按押指印,只是鼓励当事人按押指印,由于指印相对于签名和身份证号码来说,更容易查询、识别,也几乎很难模仿与伪造,所以按押指印的证据资料在同等条件下,其证明力高于没有按押指印的证据资料。

七、对于有争议的档案证据资料,当事人和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在签名的同时,应按押指印,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应指导和监督当事人签名和按押指印。有争议的证据资料包括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形成的证据资料等,发生争议时,就有可能存在失信行为,所以要求按押指印,有利于未来对失信者进行信用惩罚,防止其改变身份证号码躲避信用惩罚。

八、按押指印应使用右食指,如果没有右食指,应按以下顺序选择使用手指,并予以注明:左食指、右中指、左中指、右无名指、左无名指、右大拇指、左大拇指、右小指、左小指。

九、各会员信用机构应于每月度或每季度终了5日内将上月度或上季度的档案证据资料的原件,用安全的邮寄方式或其它安全方式寄送给协会。情况特别的,按协会的通知将相关的档案证据资料邮寄给协会。从法律讲,协会会员得到授权从事ICE8000业务,行使的是协会的权力,在ICE8000业务范围内的责任是由协会承担的,有关ICE8000业务的资料的所有权也属于协会,协会对证据资料进行集中保管,保证了证据资料的安全性,也避免个别信用机构违规给客户带来损失。

十、会员信用机构送寄档案证据资料时,应附清单两份,协会档案管理人员收到证据资料时,应核对清单,核对一致的,在清单上签名、押印后存档一份,回寄一份;清单不一致的,应立即通知会员信用机构。

十一、协会档案管理人员与网络技术人员应定期核对备案电子数据与档案证据资料数量,抽样核对内容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十二、查阅档案证据资料应遵守体系相关规则和法律、法规。

十三、在国家机关依法要求查阅档案证据资料时,当档案存放地法律与档案证据资料记载人所属国法律相冲突时,依据档案证据资料记载人所属国法律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明显违反国际通行法律原则的除外。

十四、证据档案资料未按规定签名和按押指印的,对经办的国际信用执业人员处于公告批评,情节严重或构成严重后果的,处于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的处罚,并予以公告。

十五、会员信用机构未按规定送寄档案证据资料的,根据情节与后果,处于公告批评、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和永久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罚,并予以公告。

十六、协会档案管理人员与网络技术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档案证据资料的,根据情节与后果,处于公告批评、禁业一至五年、永久禁业的处罚。

 

摘自:国际信用执业资格考试教材之《信用管理与信用风险防范》方邦鉴著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官方网站:国际信用监督网(http://www.ice8000.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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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信息对地区诚信排名积分的影响
计数 地区名称 诚信编码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该信用信息尚未添加到相关地区诚信档案
三、被评价人及相关信用责任人动态名单及积分影响
计数 名称或个人标识名 诚信编码 信用责任或受奖或相关顺序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四、评价双方有关人员的阅读、回复、异议、补充等操作记录
计数 操作方名称/诚信编码 经办人标识名/诚信码 操作人作出的行为
操作时间
五、以下是针对上述信息的阻效、异议、回复、评论、补充等加注信息
非会员加注的信息为秘密级信息,不对外公开
1、加注方\诚信码: 网友从公开网页加注\819
2、加注方经办人\诚信码:网友(未知)\819
4、信息类别:

5、作为信息发布人的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发布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一、承诺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加注标准》
二、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发布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三、保证自己不昧于良知、不歪曲事实、不捏造事实、不使用侮辱字词、不发表非法言论;
四、保证自己信用身份是真实的,不是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身份。

*是否誓言和承诺:

  • 如果你要美观排版或者上传图片或者粘贴已美观排版的WORD文书,请点:切换到WORD编缉器模式提交信息
  • 注:一个人做错一件事,是一件错事。如果他否认、掩盖他的错事,是错上加错,是两件错事。所以,请你不要加注虚假的异议信息。否则,会被视为恶意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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