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机器编号:939 |
文件类型:理事会决议(公开) |
保存期限:初定长期 |
关于审理委员的提名
(理事会决议,2012年8月18日,理事会联席会议无记名表决全票通过该提名,8月29日总裁签发)
理事会:
总裁根据章程规定,现提名两名审理人员,请审议:
一、被提名人简介
1、孙广智,男,大专学历,国际信用管理师[ICM],先后在《河北商报》、《陕西工人报》、《西北建设报》、《西北职教》、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工作。2005年8月,成为世界信用组织[WCO]会员。2009年,当选第一届机构理事会理事长。
2、李宗恒,男,经济学学士,国际注册信用师[ICCA]、律师,1997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介绍
1、孙广智具有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和坚持原则的特点,虽然不符合章程规定审理委员任职资格的全部条件,但是,符合关于章程过程期的会员公决文件《关于为审理委员任职资格和调解员、仲裁员任职资格设置过渡期的决定》规定的审理委员任职条件,即:其在申请任职时,作出了以下承诺与保证(注:孙广智在2010年曾经被提名过一次,理事会未通过该提名,当时其已书面作出以下承诺与保证,本次为二次提名,所以未要求其重复作出书面承诺与保证):
a、承诺自己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总结经验教训,以保证自己的知识能力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否则,将主动请辞审理委员职务;
b、承诺在2020年1月1日之前,获得世界上某一个国家的法律本科以上专业学历或相关的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协会的审理委员提名资格考试,否则,将主动请辞审理委员职务。
c、保证自己独立、中立、公平、公正的审理案件,不贪腐、不偏私、不徇情、不接受任何人的干预。
2、李宗恒符合章程规定审理委员任职资格的全部条件。但是基于客观情况,李宗恒承诺:不审理会员之间的争议、组织与会员之间的争议。
三、拟任职务
审理委员。
四、任期
2020年以前,每届任期一年,按章程规定自动连任。按《关于为审理委员任职资格和调解员、仲裁员任职资格设置过渡期的决定》,2020年1月1日之前,上述人员应获得世界上某一个国家的法律本科以上专业学历或相关的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协会的审理委员提名资格考试,否则,从2020年之后,不能再自动连任。
总裁:方邦鉴
2012年8月18日
文件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9日 |
发布方经办人/诚信编码:方邦鉴/P-BJ00000092635 |
文件发布方/诚信编码: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