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机器编号:2058 |
文件类型:理事会决议(公开) |
保存期限:初定长期 |
世界信用组织【WCO】2016版记功标准
理事会决议,2016年年会理事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8月29日行政会总裁签发。有关表决情况,发在后台理事会决议审议区。
一、信用人才贡献奖
每推荐或接纳一名专职信用师,当年为推荐人和接纳该信用师的信用机构,分别记一次三等功。
如果受推荐人中累计有三名连续执业三年以上的,为原推荐人和原信用机构,分别记一次二等功。
如果受推荐人中累计有五名连续执业五年以上的,为原推荐人和原信用机构,分别记一次一等功。
如果受推荐人中累计有七名连续执业七年以上的,为原推荐人和原信用机构,分别记一次特等功。
二、信用机构贡献奖
每推荐一家信用机构,当年记二等功;受荐信用机构升级为中级的,该二等功转升为一等功;受荐信用机构升级为高级的,转升为特等功。
三、诚信单位贡献奖
3.1按数量记功。每年推荐三家诚信单位,记三等功。每年推荐五家诚信单位,记二等功;每年推荐10家诚信单位,记功一等功;每年推荐20家诚信单位,记特等功。本奖项为按年记功,不累计记功,以协会财政年度为准。
3.2按质量记功。每推荐一家连续在会三年以上的高级诚信单位记特等功一次,每推荐一家连续在会三年以上的中级诚信单位,记一等功一次,每推荐一家连续在会三年以上的初级诚信单位,记二等功一次。
四、忠诚事业奖
4.1信用机构的专职信用师连续执业7年的,记三等功,连续执业10年的,转升为二等功;连续执业15年的,转升为一等功;连续执业20年的,转升为特等功。
4.2行政会工作人员,连续工作7年的,记三等功,连续工作10年的,转升为二等功;连续工作15年的,转升为一等功;连续工作20年的,转升为特等功。
五、其它
5.1 为世界信用组织【WCO】做出其它重大贡献但是上述记功标准未能考虑到的情况,由行政会进行补充记功。
5.2本制度由行政会负责解释。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9日 |
发布方经办人/诚信编码:方邦鉴/P-BJ00000092635 |
文件发布方/诚信编码: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