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机器编号:1169 |
文件类型:行政决议(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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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选举委员会成立说明
一、独立选举委员会的成立意义
选举公正是协会民主的基础之一,同时,选举委员会独立是实现选举公正的基础。从本次年会开始,成立独立的选举委员会,以练习和积累选举技术,以保障选举的公正,也防范将来因会员人数巨增而引起的选举工作出现失误。
选举委员会名义上是行政会组成部门,但是它像国际信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样,是具有独立性质的组成部门。
二、选举委员会的任期、职责、表决规则
选举委员每届任期:从本年年会选举委员产生之时到下届年会新选举委员产生之时。
全体选举委员组成选举委员会,职责:(1)执行《ICE8000选举规则》、《选举方案》、《会员公决方案》等有关选举的决议;(2)对《ICE8000选举规则》、《选举方案》、《会员公决方案》等有关选举的决议,向理事会或行政会提出修订动议。
选举委员会议事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三、技术性与独立性的保障
行政会从具有选举技术的会员中委派三名选举委员、其中一名为选举委员会代理主任(解释:为什么是代理主任,因为按照章程行政会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属于行政会高级管理人员,其产生办法是行政会总裁提名、理事会审议,代理主任是临时代行主任职责的意思,代理主任之职不算是行政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序列,所以行政会可以直接委任,无需再让理事会审议),以保障选举委员会的技术性。该类委员可称为技术委员。该三名委员对于遇到的技术问题可以咨询行政会和有关专家学者。
从参加年会会员名单中随机抽签产生至少四名选举委员,抽签产生的选举委员人数要多于总裁指派的委员,以保障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该类委员可称为独立委员。
独立委员均为义务工作,不发工资。由于协会当前财力有限,也没有工作补贴。被抽签选中的独立委员,如果无意愿承担该工作,应于抽签或当选时宣布辞职,以便立即进行补充和补选。未宣布辞职的,不得在工作中途怠于履行职责。
四、公正性的保障
选举委员会独立,为选举公正打下了基础。但为了进一步保障选举公正,规定如下:
1、选举委员会工作分组成员不能长期固定、均为临时组合,且最少两人。
2、唱选票小组和计选票小组均应由技术委员和独立委员。
3、选举委员之间有相互监督之义务。
4、对于发生的作弊等不公正情况,选举委员有揭露和作证义务。
5、如果选举委员参与作弊,则应承担信用通缉令等严厉的惩罚。
6、如果选举委员会认为某一选举方案具有瑕疵妨害选举公正,且要求理事会或行政会修订后未能获得修改,则选举委员会可以用集体辞职的方式抵制该选举方案的执行。
五、2014年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行政会委派选举委员:高川翔、王信杰、贾舒岩,
行政会委派:高川翔为选举委员会为代理主任。
随机抽签产生的委员:孙广会、徐晶、申艳萍、陆程程文件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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