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345791
封面声明 1、本文件共包括封面声明、扉页声明、内容三个部分。 2、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文件的封面声明和扉页声明。 3、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4、本文件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真伪查证方法见落款下方。 5、也可用右下方的二维码验证,手机扫一扫后,输入文件落款下方的查证编号与查证密码即可。
|
出具方:世界信用组织 日 期:2009年09月22日
|
3345791号文书扉页声明
1.承诺: |
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扉页声明。 |
2.信息标题: |
关于提高ICE8000信用机构授权门槛等征求意见稿 |
3.信息适用标准: |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标准》,网址: https://www.ice8000.org/gc/82.html |
4.信息当前类别、秘密级别、传播范围: |
各类通知、公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公开传播: |
5.良心誓言内容: |
作为信息阅读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阅读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5.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5.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5.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5.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被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 |
6.相关说明: (注:“文件”、“信息”、“文书”三个词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其含义相同。) |
6.1本文件涂改无效。 6.2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6.3本文件内容尾部应注明备案验证网址和验证密码,否则,属于无效文件。 |
7.善意提示: |
对本信息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
8.文件出具方名称与诚信编码: |
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盖章 ) 文件备案日期:2009年09月22日 |
关于提高ICE8000信用机构授权门槛等征求意见稿
协会拟修改《会员信用机构自律与监督规则》、《国际注册信用师认证与监督规则》、《国际信用管理师认证与监督规则》、《国际信用管理员认证与监督规则》四个规则,提高ICE8000信用机构授权门槛,加强对获资格证人员和获执业证人员自律监督,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提高信用机构授权条件
要求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或实际负责人具有一定的最近连续执业年限,将授权条件分为三种情况:
(一)所在城市已经有ICE8000信用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或实际负责人应当具有最近连续五年的信用执业年限,实习执业年限不计算在内。
原因注解:中国和国际上很多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都要求连续5年的执业年限, ICE8000知识体系庞大复杂、专业性强,要求5年的执业年限,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保证。
(二)所在城市尚未有ICE8000信用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或实际负责人应当具有最近连续三年的信用执业年限,实习执业年限不计算在内。
原因注解:注意到目前ICE8000信用机构过少的现状,对于当地没有信用机构的,为了满足客户希望就近选择服务的要求,适当降低了授权条件。
(三)虽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存在特别情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也可获得授权:
1、申请人员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理事会认为其可以成功开办一家信用机构的;
2、申请人员与现有的ICE8000信用机构没有直接利益纠纷;
3、经理事会正式批准。
原因注解:1、增加本条特别规定,可以避免特别优秀的人员,因执业年限不足而被排除在ICE8000体系之外。2、按照协会章程,ICE8000授权属于总裁部门职责,但是注意到,总裁部门容易受增加授权单位的冲动,易造成把关不严,所以,对于特殊条件的授权,由理事会把关更好一些。
二、增加同业禁止条款的要求。
规定ICE8000信用机构和执业人员,因各种原因失去ICE8000授权身份或执业身份后,三年内不得从事信用业务。否则,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被永久曝光、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信用责任。
原因注解:1、防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怪圈;2、使得协会指导老师能够无保留的向执业人员传授核心知识;3、促进执业人员之间的交流;4、实践中,已出现个别单位离开协会后,继续利用秘密级ICE8000作业指导书从事信用业务的现象;5、对于存在不良动机的人员,同业禁止条款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其进入ICE8000信用机构和信用执业人员的行列。
三、增加获国际信用执业资格证人员终生不得损害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正当权益的要求。
规定获得国际信用执业资格的人员(持有《国际注册信用师资格证》、《国际信用管理师资格证》、《国际信用管理员资格证》)的人员,无论其是否从事信用业务,也无论其是否进行执业注册登记,均不得损害ICE8000正当权益的要求。否则,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被公告注销资格证书的行业自律责任,被永久曝光、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信用责任。
原因注解:1、防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怪圈;2、使得协会能够无保留的向社会传播信用知识;3、促进信用同业之间的交流;4、实践中,已出现个别人获得国际信用执业资格证后,利用自己学到的ICE8000信用知识,损害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的正当权益,如:将ICE8000体系变相抄袭后更名为某某信用体系;5、对于存在不良动机的人员,该条款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其申请国际信用执业资格的考试。6、当然要求不能损害的是正当权益,如果有关人员发现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有什么黑幕,当然有权利用其学得的信用知识进行揭幕。
四、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授权内容。
取消ICE8000信用机构的授权级别,授权内容不再与授权级别相联系,而是由协会根据信用机构的申请、业务发展方向、人员情况确实授权内容。
原因注解:ICE8000知识体系庞大复杂,一个执业人员终生从事一两项信用业务才可能达到专业化、精细化。原来的授权内容过于宽广,不利于信用机构的专业化、精细化,也不利于协会继续教育培训与考试内容的安排。同时,也会为客户选择服务时带来误导和误解,如:客户向某公司咨询信用评级业务,实际上该机构并不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这就降低了客户对该公司及至整个ICE8000的品牌的评价。
五、增加信用执业人员不得垄断和带走客户资源的要求。
规定ICE8000信用机构的执业人员,无论什么原因离职,均不得带走信用机构的客户资源,并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与原客户发生其它信用服务关系,执业人员的新供职单位在三年内也不得接受相关客户资源和服务请求。以下情况除外:
1、原供职的信用机构被取消授权或不具备相关客户提请信用服务的服务资质的;
2、经协会审理委员会裁定,原信用机构没有能力和积极努力为相关客户提供信用服务的;
3、原供职信用机构明确同意执业人员带走客户资源的。
违反本规定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公告批评、禁业一至五年的行业自律责任,被永久曝光、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信用责任。
原因注解:1、虽然原规则对执业人员的诚信要求,本来可以涵盖本要求,但是,为避免个别执业人员产生不良动机或做出不当行为,有必要做出上述明确规定。2、有了上述明确规定,ICE8000信用机构可以放心地培养执业人员,有利执业人员的个人成长。
六、增加信用执业人员不得向非供职信用机构介绍客户的要求。
规定ICE8000信用机构的执业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不得向其它信用机构介绍客户,或私下将本单位的客户介绍给其它信用机构。违反本规定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公告批评、禁业一至五年的行业自律责任,被永久曝光、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的信用责任。
原因注解:1、虽然原规则对执业人员的诚信要求,本来可以涵盖本要求,但是,为避免个别执业人员产生不良动机或做出不当行为,有必要做出上述明确规定。2、有了上述明确规定,ICE8000信用机构可以放心地培养执业人员,有利执业人员的个人成长。
七、对信用机构申请授权和获资格证人员申请执业,增加良心宣誓的要求。
规定信用机构法定代表及/或实际负责人首次申请授权时,或者授权期间中断后重新申请授权的,应进行良心宣誓。
规定获资格证人员首次申请执业注册时,或者执业期间中断后重新申请执业注册的,应进行良心宣誓。
原因注解:1、通过良心宣誓可以防范道德风险。2、通过良心宣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识别道德水准较低的人员,并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具有不良动机但良心尚进入ICE8000体系。
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09年12月10日之前,提交给协会。提交方式:http://www.ice8000.org/china/999/5.asp,或者联系协会口头沟通。协会拟于2010年1月1日前后发布实施新规则。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
2009年9月22日
本文书由世界信用组织于中国香港制作完成与签发,于中国香港(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打(复)印和寄送 | |
本文书已于2009年09月22日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 | |
备案(查证)编号:D3345791;备案查证密码:密码已发送给被评价方 | |
查证网址: www.ice8000.org(国际信用监督网),进入【真伪查证】栏目,输入上述备案编号与查证密码 | |
|
信息当前类别: 信用新闻(世界信用组织(WCO)网站) |
保存期限:
初定长期 |
|
信息来源可信度: 可信
|
|
当前打印时间:2025年01月02日 |
|
当前打印人/诚信编码: 网友(未知)/819 |
|
备案方经办人/诚信编码:方邦鉴/P-BJ00000092635 |
|
备案方/诚信编码: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
|
第一相关方/诚信编码: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
|
(正文完)
|
一、信息发布者及信息形式审核信用机构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
以下是信息发布者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果通过信息文书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发布者及其经办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联系: | ||
信息发布者 | 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 |
信息发布者的经办人 | 方邦鉴/P-BJ00000092635 | 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1234567895 |
该类信息无需人工形式审核,没有形式审核机构! |
计数 | 地区名称 | 诚信编码 |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
|
该信用信息尚未添加到相关地区诚信档案 |
计数 | 名称或个人标识名 | 诚信编码 | 信用责任或受奖或相关顺序 |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
1 | 世界信用组织 | E-XY99999999 | 第一相关人 | 0 |
计数 | 操作方名称/诚信编码 | 经办人标识名/诚信码 | 操作人作出的行为 | 操作时间 |
非会员加注的信息为秘密级信息,不对外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