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库—传播信用信息—促进社会诚信

编号:3343089



封面声明

1、本文件共包括封面声明、扉页声明、内容三个部分。

2、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文件的封面声明和扉页声明。

3、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4、本文件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真伪查证方法见落款下方。

5、也可用右下方的二维码验证,手机扫一扫后,输入文件落款下方的查证编号与查证密码即可。

 

出具方:世界信用组织

 期:2009年06月24日


3343089号文书扉页声明  

1.承诺:

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扉页声明。

2.信息标题: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 案件审理收费办法

3.信息适用标准: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标准》,网址: https://www.ice8000.org/gc/82.html

4.信息当前类别、秘密级别、传播范围:

各类通知、公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公开传播:

5.良心誓言内容:

作为信息阅读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阅读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5.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5.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5.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5.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被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

6.相关说明:

(注:文件信息文书三个词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其含义相同。)

6.1本文件涂改无效。

6.2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6.3本文件内容尾部应注明备案验证网址和验证密码,否则,属于无效文件。

6.4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请按文件中的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否则,视同无异议,后果自负。

7.善意提示:

对本信息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8.文件出具方名称与诚信编码:

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盖章 )

文件备案日期:2009年06月24日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 案件审理收费办法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

 案件审理收费办法

10号理事会决议,2009429日行政院向理事会提交草案,520日机构理事会全票通过,520日个人理事会全票通过,619日个人理事会提交总裁批准,总裁于619日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保障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根据《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向协会审理委员会或监事会申请审理案件,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审理费用。 本办法规定不缴纳审理费用的除外。

当事人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调解规则》申请协会国际信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信用争议的,或者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仲裁规则》申请协会国际信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争议仲裁的,或者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道德仲裁规则》申请协会国际道德仲裁院仲裁的,仲裁费用及其缴纳办法协会另行制定。

第三条 协会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章 审理费用缴纳范围

 

 第四条 当事人应当向协会缴纳的审理费用包括:

1、立案人工费;

2、审理人工费;

3、通信费,指协会(当然包括审理委员、监事)邮寄案件相关资料的费用,及与案件相关的电话、上网等费用;

4、开庭费,如当事人要求开庭审理,需要支付开庭场所租赁费、协会审理委员或监事到达开庭地点与开庭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出差补贴。

第五条 控诉、上诉、反诉、申诉均交缴纳审理费用。

第六条 协会理事会或行政院提交审理的案件,不缴纳人工费。

第七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开庭审理日期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当事人按照双方商定的标准直接支付给相关人员。

 第八条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协会缴纳工本费。

第九条 审理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调查等发生的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第三章 审理费用缴纳标准

 

   第十条 立案人工费的缴纳标准是,被控诉人(或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身份为立信组织的,每件200元;为非立信组织的,每件1000元。

第十一条 审理人工费根据控诉、反诉、上诉、申诉请求标的金额或者价额及被控诉人(或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身份,按照下表中比例累计缴纳:

编号

请求标的金额或者价额(人民币)

被控诉人(或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身份

非立信组织

立信组织

1

小于1万元

1000元

50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6%

3%

3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3%

1.5%

4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1%

0.5%

5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0.5%

0. 25%

6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0.1%

0.05%

7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0.05%

0.025%

8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0.01%

0.005%

第十二条 下列案件减半缴纳审理人工费:

1、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提请监事会裁决的案件。

3、协会立案后30日内,申请撤诉的案件。

第十三条 通信费按实际发生额缴纳,实际发生额无法精确核算的,按合理的数额计算缴纳。

第十四条 开庭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1、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节省原则租用开庭场所,按实际支出额计算;

2、交通费:800公里以下按火车卧铺票、800公里以上按飞机票价款计算;

3、住宿费:按三星级酒店标准间价款计算;

4、出差补贴:每日按100元。

 

第四章 审理费用的预缴、退还、补交

 

第十五条 立案人工费和审理人工费由控诉人(或上诉人、申诉人、反诉人)预交。

 第十六条 当事人在审理中变更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立案后30日内提出减少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请求数额计算应退还额。

第十七条 通信费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估计,然后由控诉人或上诉人或申诉人预交,最后于案件审结后按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

第十八条 开庭费于当事人提出开庭请求后,由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估计,然后由请求人预交,最后于案件审结后在限额内按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

第十九条 协会收到当事人的控诉、申诉、上诉、反诉或开庭审理请求并通过形式审核后,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审理费用预交额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自接到协会缴纳审理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审理费用的,视同撤诉或撤销开庭审理请求。

第二十条 案件审结后,协会应当将案件审理费用的详细清单、报销凭证、发票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裁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当事人预交审理费用高于应缴额的,协会应于7日内退还给当事人;低于应缴额的,当事人应于7日内补缴。

 

第五章 审理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一条 审理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审理委员会(监事会审理的案件由监事会,下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第二十二条 经审理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审理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协会决定案件审理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向协会请求复核。

 

第六章 案件受理费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协会收取预交的审理费用时,应当向当事人开具预收款收据。案件审结后,协会应向当事人开具审理费用发票和出具通信费用、交通住宿费用的报销凭证。

    第二十五条 协会收取的立案人工费用、审理人工费用税后的70%和审理人员开庭出差补贴税后的100%,作为案件有关审理委员或监事立案、审理补贴收入,于案件审结后支付给审理人员。 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档案资料整理与移交的审理人员,办案补贴收入应高于其他审理人员,具体收入额度由该案件的审理委员会主任或监事长决定。

   协会向审理人员支付办案补贴时,应按照支付地法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 附

 

第二十六条 审理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其他货币缴纳审理费用的,按照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的人民币汇率折算审理费用预交额。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文书由世界信用组织于中国香港制作完成与签发,于中国香港(直接或委托第三方)打(复)印和寄送
本文书已于2009年06月24日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
备案(查证)编号:D3343089备案查证密码:密码已发送给被评价方
查证网址: www.ice8000.org(国际信用监督网),进入【真伪查证】栏目,输入上述备案编号与查证密码

信息当前类别: 信用新闻(全部网站)

保存期限: 初定长期

信息来源可信度: 可信

当前打印时间:2024年12月29日

当前打印人/诚信编码: 网友(未知)/819

备案方经办人/诚信编码:方邦鉴/P-BJ00000092635

备案方/诚信编码: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第一相关方/诚信编码: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正文完)

一、信息发布者及信息形式审核信用机构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

以下是信息发布者在世界信用组织(WCO)登记的联系方式,如果通过信息文书中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发布者及其经办人,可以按以下方式联系:
信息发布者 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
信息发布者的经办人 方邦鉴/P-BJ00000092635 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1234567895

该类信息无需人工形式审核,没有形式审核机构!
二、该信息对地区诚信排名积分的影响
计数 地区名称 诚信编码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该信用信息尚未添加到相关地区诚信档案
三、被评价人及相关信用责任人动态名单及积分影响
计数 名称或个人标识名 诚信编码 信用责任或受奖或相关顺序
当前影响诚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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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 操作方名称/诚信编码 经办人标识名/诚信码 操作人作出的行为
操作时间
五、以下是针对上述信息的阻效、异议、回复、评论、补充等加注信息
非会员加注的信息为秘密级信息,不对外公开
1、加注方\诚信码: 网友从公开网页加注\819
2、加注方经办人\诚信码:网友(未知)\819
4、信息类别:

5、作为信息发布人的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发布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一、承诺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加注标准》
二、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发布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三、保证自己不昧于良知、不歪曲事实、不捏造事实、不使用侮辱字词、不发表非法言论;
四、保证自己信用身份是真实的,不是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身份。

*是否誓言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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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一个人做错一件事,是一件错事。如果他否认、掩盖他的错事,是错上加错,是两件错事。所以,请你不要加注虚假的异议信息。否则,会被视为恶意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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