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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用机构人才培育工作进行保护的制度
(理事会决议、表决情况见后台)
注意到:信用机构担心自己培养的信用专业人才另立门户,所以规定:信用机构培养的信用师和信用管理员,未经该信用机构同意,不得到其它信用机构执业,也不得开办信用机构。
本制度有效期至2017年8月19日,如果本制度确实促进了信用机构的人才培育工作,信用师人数增加了,则继续延长本制度,否则,不再延长本制度。
本制度失效后,在本制度有效期内发生的事实,当然仍需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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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贴(按发贴时间正排序)
4772号从贴主题:本制度废止 |
发贴者:世界信用组织/E-XY99999999;发贴经办人:方邦鉴/P-BJ00000092635<;日期:2017-09-19 16:12:00 ;秘密等级: |
内容:因为不满足延长条件,未能延长。 |